玉溪转变经营方式培育家庭农场50个
为推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去年玉溪市以加大扶持服务为保障,以土地流转为依托,坚持政府引导和以农户为主体,通过稳步、规范、生态发展,在八县一区种植业和养殖业领域共培育发展家庭农场50个。
据了解,家庭农场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从事农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目前,玉溪市认定家庭示范农场的主要条件,一是家庭农场经营者是玉溪市农村户籍。二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三是家庭农场收入应以农业收入为主,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上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收入。四是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粮油、经济林果类,经营面积50亩以上、土地流转租期5年以上、年产值15万元以上。特色种植类,经营面积30亩以上、土地流转租期5年以上、年产值15万元以上。畜牧养殖类,养猪年出栏200头以上,养牛年出栏30头以上,养奶牛年存栏50头以上,养羊年出栏200只以上,养禽存栏10000只以上。水产养殖面积30亩以上,并且畜牧、水产养殖的产值达30万元以上,其中特种养殖的放宽到20万元以上。五是家庭农场经营活动有比较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六是家庭农场对其他农户开展农业生产有示范带动作用。
市农经站副站长方永宏告诉记者,去年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全市加大资金投入扶持家庭农场创建,市级财政拿出50万元资金重点扶持家庭农场用于改善基础设施、经营条件、引进新技术和新品种。全市力争通过四年扶持努力,使家庭农场数量增加、档次提升、效益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程度明显提升,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业内人士分析,家庭农场由于以家庭为经济核算单位,经营利益与家庭紧密相关,家庭农场主的责任意识会更强,效益提升空间会更大,其经营的自主性、灵活性、竞争性、适应性会更强。家庭农场在应对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上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推进玉溪市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意义重大。
目前,玉溪市家庭农场处于初步实施阶段,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应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据了解,到2017年,全市计划培育发展家庭农场1000家以上,其中每年培育市级家庭示范农场50家。(完)(记者 陈佳)
来源:玉溪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