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环保局“四项措施”推进廉政建设打造廉政机关

23.01.2015  18:54

为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防止“节日腐败”现象出现,玉溪市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以预防为主、惩防并举为原则,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着力打造廉政机关形象。

一是加强学习,增强意识。集中传达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精神、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与中央、省、市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的自觉性,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了《中共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制定了《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暂行)》,规范了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制定了《玉溪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差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局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差活动管理,有效控制公务经费支出。出台了《中共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贯彻落实中办发〔2014〕18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拓展深入开展“四群”教育活动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成果,深入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环保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经常性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中创先争优,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是厉行节约,严守规定。严禁用公款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公车私用和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等行为。

四是严格纪律,加强监督。加强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对中央、省、市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决策指示在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确保重大决策部署在环保系统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同时,按照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按制度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