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
24.11.2015 12:14
本文来源: 财政厅
近两年来,玉溪市以提高城乡贫困居民保障质量为落脚点,以财政资金投入为后盾,以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医疗救助、边缘户救助为重点,以健全制度、规范操作、推进公开为突破点,全面推进城乡低保工作,为全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2014年各级财政投入社会救助资金2.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26亿元,省级财政5464万元,市级财政288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5230万元),全市社会救助资金支出2.83亿元(其中:城乡低保及临时救助资金2.57亿元,医疗救助资金2630万元)。2015年1-10月,各级财政投入社会救助资金2.3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15亿元,省级财政9270万元,市级财政2620万元),预计全年全市社会救助资金支出2.98亿元(其中城乡低保及临时救助2.68亿元,医疗救助2936万元)。
2015年以来,玉溪市以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为主线,加强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对低保工作中的申请、审核、评议、公示、档案管理、资金运行、家庭收入核查、分类施保进行了量化管理,加强了城乡低保工作的操作性。在工作中克服人情保、关系保,有效杜绝了城乡低保工作的随意性,使低保工作更加公平和公正。全市八县一区及市本级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并积极开展核对工作,2015年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活动中清退低保对象6923人,新增低保对象3475人,动态管理、按标施保得到较好落实,从2015年10月起全面实现城乡低保资金社会化按月发放,使低保工作更加阳光透明,使低保对象真正受益,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4.11.2015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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