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十项重点工作助推食品安全监管

07.12.2015  14:24
 

2015年11月30日,玉溪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工作部署会,学习传达全省民族地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十项重点工作加强玉溪市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继续加强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宣贯工作。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已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市领导带头学法,于10月9日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分级分类举办了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下一步将继续分层次、分对象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集中培训宣传。

二是扎实推进项目建设。近年来,玉溪市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项目建设,先后争取了食品安全县区、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监管所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项目。针对部分项目推进不理想、资金拨付不到位的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全力加快项目建设,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三是着力推进玉溪市食品安全监管网推广运用。玉溪市食品安全监管网具有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质量可控制、责任可追究四个方面的重要作用,有利于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有利于提升监管效能、有利于最大程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有利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质增效,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今年10月19日筹备推广运用以来,全市共有食品生产经营户374户加入。下一步,玉溪市将继续加强监管网推广运用,动员和鼓励有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入网,扩大覆盖面,加大培训力度,加强数据录入,确保玉溪市食品安全监管网广度覆盖、运行高效。

四是积极筹建玉溪市食品安全协会。统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谋划筹建玉溪市食品安全协会,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是进一步调整充实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结合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及食品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梳理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从机制上确保食安委成员单位更全面、更深入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食品药品社会监督员队伍。

      六是按照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精神、规定,进一步修改《玉溪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草案)》,统筹考虑国家、省级层面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新要求,结合玉溪食品安全工作的实际和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

七是拟定出台《玉溪市关于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农村自办宴席备案管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八是深入调研县区“三合一”机构改革以后,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专业成分等总体情况,为下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政策、措施制定奠定基础。开展玉溪市民族特色食品状况调查,摸清玉溪市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安全状况,提高民族食品监管的靶向性。

九是创新督查考核形式,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年终督查考核工作。

十是抓住年底财政预算的机遇,协调推进村社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管理培训、落实补助。严格按照《预算法》科学编制食药部门2016年预算,做到精、细、实。

来源: 玉溪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