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全方位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显成效

25.04.2017  11:21

自2015年被列为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以来,玉溪市终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重点推进DRGs付费制度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破除以药养医机制,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等体制机制改革,强力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改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成效并受各级领导的关注和肯定,在2016年上半年国务院医改办对试点城市医改工作的综合评价中,玉溪市名列全国第八。玉溪市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从2016年4月1日起,玉溪市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全市累计上转患者22753人次,累计下转患者933人次。

二是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自2016年8月率先在全省全面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前,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数948个,签约服务团队总人数2426人,已签约40.2117万人,占辖区户籍人口215.40万人的18.67%。重点人群签约19.29万人,占签约总人数的比例达到47.98%。

三是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制定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院班子成员绩效工资挂钩。绩效分配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最大限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四是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玉溪市自主研发了市级卫生信息数据中心、市级卫生云平台。截至目前,市平台已成功向省平台推送数据,与市属4家医疗机构、23家县区级医院数据中心实现对接;支撑全市75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18个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用上线,综合上线率达95.3%。2016年继续加强健康医疗信息化建设,启动澄江试点建设,积极构建县域全景医疗和远程协同。

五是大力推进卫生计生项目建设。玉溪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有关加快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积极抢抓政策机遇,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扎实有效推进项目建设。为切实履行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责,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破解项目建设筹融资难题,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率先在全省州市中成立玉溪医疗健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承担卫生领域政策性重大项目的建设主体责任以及公立医院后勤服务保障任务。2016年,投资5.2亿的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市急救中心主体工程完工;投资6.3亿的玉溪市儿童医院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于2016年8月10日举行奠基仪式,目前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实施2个乡镇卫生院和10个村卫生室建设,澄江县九村卫生院、峨山县小街卫生院已建成投入使用;10个村卫生室建设均已完工。

六是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0年2月25日,玉溪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新平县作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国家级试点于2013年1月1日、其他县区于2014年10月1日全部取消药品加成;2016年年底,除中药饮片外,全市公立医院已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同时,按照药品价格与质量6: 4的权重进行综合评审的方式启动药品集中联合限价采购,降低药品价格。与省平台相比,药品综合价格平均降幅约21%,全市每年至少节约采购资金1亿元左右,切实减轻了老百姓的就医负担。

七是推行DRGs支付改革,破除以药养医。2015年玉溪市以DRGs支付方式改革为突破口和切入点,撬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传统的“按项目付费方式”改革成“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DRGs-PPS)方式”,该方式通过开展病种成本核算,确定医院的合理成本与合理收益,实现同病同价、同病同治,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同时,促使医保基金管理从传统型、粗放型医疗费用结果报销制转化为现代型、精细化医疗行为的管控,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力争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10%—15%。以DRGs支付方式改革撬动公立医院的运行机制、管理机制、考核机制、人事薪酬、药品耗材采购等方面改革,增添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活力。通过推行推行DRGs支付改革,2016年前三季度,市级三家医院医务性收入同比增长27.3%。医疗收入增幅减缓,9家县级综合医院实施DRGs付费制度改革后,次均住院费用由2015年的4131元降至2016年的3630元,降低501元。


来源: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