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专题安排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
08.09.2016 22:02
本文来源: 林业厅
9月6日,玉溪市林业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全市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和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资武传达学习了国家林业局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和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就玉溪市开展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和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专项行动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全市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和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专项行动。市林业局成立以资武局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设在林政法规科,要求各县区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二要突出重点。重点是"三湖一库"径流区开矿采石、非法占用林地(湿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办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保持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和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巩固玉溪市前期开展的三年专项行动成果。三要认真摸底排查。各挂钩领导要深入一线督促开展调查摸底和重点排查,要求各县区不能走过场,不能敷衍塞责,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没有死角和疏漏之处。四是加强宣传,及时上报信息。玉溪市林业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迅速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和上报工作,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全面、准确、高效。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玉溪市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玉溪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实施方案》。
局党组成员,局属各科、站(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市林业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玉溪市林业局 | 作者:王学林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本文来源: 林业厅
08.09.2016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