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依法改革推进文明殡葬 全市实现火化区火化率100%
记者从3日召开的云南省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玉溪全市1区8县截至2015年3月1日均实现火化区火化率100%和骨灰100%进公墓的目标。
【加大财政补助 减轻群众治丧负担】
玉溪市建立政府投入机制,每新建一个殡仪馆,市县财政按6:4比例承担建设资金;每新建一个乡镇级、村级公益性公墓,市财政分别补助40万元、20万元,县区按1:1比例配套。
截至目前,玉溪全市累计投入4.8亿元,先后完成了新平、元江、易门、澄江、华宁、江川、通海殡仪馆建设并投入使用;峨山县、红塔区殡仪馆建设进一步加快;建成经营性公墓5个、农村公益性公墓322个,墓穴101137个,已基本满足殡改需要。
同时,当地认真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或补贴措施,对五保、城乡低保、“三无”人员等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给予特别保障。适时提高惠民补助标准,大多数县区除国家公职人员外,给予一般群众一次性补助4000元、给予特殊困难群众一次性补助5000元,有效减轻群众负担。
【加强“活人墓”整治 推行生态节地葬】
玉溪市加强殡葬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易门县专门组建了“殡葬监察大队”,核定行政事业编制8人,政府购买岗位30人。当地组织开展了乱埋乱葬清理整治,按程序发布通告、公告和入户告知书;入户做好群众工作,讲清政策、讲透法律,最大程度让群众自行平毁活人墓;同时监察、民政公布举报电话,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据统计,玉溪全市累计平毁活人墓34345冢,植树遮挡实坟27941冢、迁移实坟1285冢、植树34379株,绿化率100%。
当地围绕“绿色殡葬”,实施生态奖补,积极推行火葬,全市每年节约土地4万平方米,节省征地费用上千万元,为群众节省开支上亿元。鼓励树葬、花葬、草坪葬、塔葬等生态节地葬式,并逐步纳入奖补范围。玉溪当地党员干部也主动参与支持殡葬改革工作,带头平毁“活人墓”,在治丧办丧中不搞特殊化,丧事简办,带头推行火化,营造良好的社会文明新风。
【突出行业监管 规范殡葬服务标准】
玉溪市把殡仪服务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纳入人大监督、政府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纪检监督、媒体监督、社会监督范围,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释疑解惑,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政府部门配套政策规定加以解决。
同时,当地加强内部监管,健全规范各项制度。殡仪馆服务努力实现服务程序标准化、服务项目系列化、服务标准规范化和服务收费公开化。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管理,加强服务,切实采取措施遏制虚高定价等行为。
玉溪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殡葬服务秩序治理整顿,开展行风建设,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积极对全市殡葬服务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严格实施接运消毒、冷藏保存、遗体火化、骨灰安放等环节的服务标准。加强对选择性殡葬服务的监管,营造规范、诚信、有序的殡葬市场环境。推行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集中治丧,引导群众文明治丧、低碳祭扫。
云南网记者了解到,玉溪全市火化区已覆盖1区8县66个乡镇街道401个村居委会及其所辖3622个村居民小组,覆盖范围占全市国土面积的70%,覆盖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80%。截至2015年3月1日,全市1区8县均实现火化区火化率100%和骨灰100%进公墓目标。(云南网 记者黎鸿凯)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