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短尾猴成宠物 热心网友微信呼吁救猴

07.06.2015  11:28

    在各相关部门的关心和解救下,一只曾惨遭猎捕和贩卖的短尾猴及时获救,并被顺利放归山林。日前,昭通市盐津县森林公安局通报了这起猎捕、贩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案。

     热心网友发微信呼吁救猴

    “谁来救救这只可怜的猴子?希望有关单位管一管呀!”近日,“@大盐津”微信公众号图文并茂地转发了一名热心网友在几天前发来的一条求助微信后,倡议所有粉丝尽快转发,一同解救这个被困的小动物。

    网友爆料称:在盐津县庙坝镇一摩托车修理店的厨房后面,一只猴子脖子上拴着铁链,被当成宠物一样养。从崭新光亮的铁链和周围刚被弄坏的树藤等情况来看,这只猴子到这家修理店的时间并不长。网友希望有关部门赶紧调查一下这只猴子属于哪一类猴,主人拴养它的目的,防止它成为人们的盘中餐、口中肉。

    “救猴”微信发出后,迅速在微信圈内大量转发,引来5000多名微友的担忧和吐槽:“盐津庙坝有人后厨养‘猴子’,网友调侃是不是又要吃‘猴脑’?”参与讨论的不少网友提到,近年来,盐津县不断加大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的力度,自然生态环境一天天变好了,天更蓝了、水更清了、山更绿了,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也随之增多,这本身是件好事情,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人们善待和保护这些动物,做到人与动物和谐相处。

     短尾猴被店主当成了宠物

    收到网友及市民的举报后,盐津县森林公安局、县资源林政管理站立即进行立案调查,查明庙坝镇一摩托车修理店王某某确实私自驯养着一只猴子,其行为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通过做思想工作,违法嫌疑人王某某很快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当行为,主动把这只活蹦乱跳的猴子上交给了盐津县森林公安局。

    记者了解到,接收这只猴子后,盐津县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把它视为“贵宾”,一直小心“伺候”和热情“款待”着。而据王某某交代,今年5月底,他在昭通市彝良县发达乡办事时,看见路边有人叫卖猴子,自己便把这只不知道属于哪一类猴的小动物买回家,一直当宠物来饲养着。

    为保证这只猴子能够找到适合它的“安乐窝”,前日,盐津县森林公安局和彝良森林公安联手开展此次放生行动,先解除锁链,让它恢复自由身,再将它放归彝良县荞山镇猴子坡林场的密林深处。

     短尾猴

    经昭通市林业局野保办工作人员鉴定,这只获救的猴子为雌性短尾猴,是体型较大的一种猕猴。

    它的尾巴短得出奇,还没有后脚长,仅为体长的1/10,而且背毛稀少,因此又有“断尾猴”之称。

    短尾猴在中国的种群估计约3500只,其他国家及地区的种群都濒临灭绝,种群处于下降趋势,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记者 申时勋)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