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再次提高市级特岗教师补助标准 保障特岗教师队伍建设

26.05.2016  12:08

 

自2008年起,昆明市开始实施“市级特岗教师计划”,通过近8年的实施,改善了农村学校教师数量短缺、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的局面,提升了农村中小学的教育质量,成为近年来昆明市农村学校师资补充的有效渠道。

为了维护市级特岗教师队伍的稳定,落实好特岗教师的工资与补贴发放等相关保障工作,使每位特岗教师安心工作,市级财政逐年加大投入提高市级特岗教师补助标准。自2014年起,将市级特岗教师补助标准由1.896万元/年•人提高到2.7万元/年•人,人均增加0.804万元/年,与中央特岗教师的标准保持一致。2016年,经市政府批准,市级财政再次提高市级特岗教师补助标准,将标准从2.7万元/年•人提高到3.1万元/年•人,人均增加0.4万元/年。

经测算,2013-2015年昆明市招聘的市级特岗教师在职人数为284人,按照3.1万元/年.人的工资性补助标准, 2016年市级特岗教师工资补助资金合计678.9万元。目前,昆明市财政已将678.9万元补助资金下达各县区,并督促县区及时兑付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