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价机票不能退改签? 昆明律师状告航空公司

26.03.2016  00:26

    购买特价机票后,因为订错机票需要退票,却遭遇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近日,昆明一位律师特价机票对航空公司及机票代理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的条款无效,并退还自己购买机票的费用。

    订错机票

    因是特价机票退票遭拒

    去年11月15日,因为工作的关系,云南衡炜律师事务所律师颜进到云南瑞丽出差,并预定11月16日返回昆明。颜进通过携程网预订一张瑞丽航空公司从芒市飞往昆明的特价机票,购买机票的费用为572元,订票后颜进发现机票的时间错误订成11月18日。

    因为所订的机票不能改签,颜进又重新订了一张11月16日的机票,并马上与客服联系退票的事,“可客服明确告诉我特价机票不能退改签,只能退50元的机场建设费。”颜进说。

    “根据合同法,我在合理期限内享有合同解除权,并且我在起飞前的两天,已经向携程客服告知需要退票,属于在合理期限内提出,但对方却以特价机票退票为由,拒绝了我的退票请求,太不合理了,而且也违反了《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了损害。”颜进说,之后他多次与客服联系,提出特价机票不能退改签的规定违法,“后来,对方也同意单独对该张机票退改签,但他们认为这只是对我个人的‘特殊安排’。

    双方协商不下,颜进一纸诉状将瑞丽航空有限公司、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告到了昆明铁路运输法院,要求确认两家公司规定的特价机票不能退改签的条款无效,并退还自己购买机票的费用572元。根据昆明铁路运输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目前该院已立案受理此案。

     特价机票不能退改签”规定合法吗?

    “其实有‘特价机票不能退改签’的规定并非只是这两家公司,据我所知,很多人都有过购买特价机票后因各种原因需要退改签时,遭到机票代理或航空公司拒绝的无奈经历,‘特价机票不能退改签’似乎成了一种‘行规’。” 颜进认为,实际上,这样的‘条款’是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颜进认为,航空公司与乘客订立的属于航空旅客运输合同,航空公司按固定的时间、固定的航线开设航班,从事运输旅客的业务,机票是双方订立合同的凭证,具体条款由航空公司制定并印刷在机票上或者在购票网站上,乘客无权参与协商制定,属于格式合同。

    根据《合同法》规定,定期定点的客运合同,接受服务的乘客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只要不逾期提出退票要求,承运人是无权拒绝。“机票中的全价票、头等舱票可以退改签,证明消费者拥有不可置疑的解除合同权利。

    颜进说,“在消费者解除合同后,不能退改签属于清算条款,不能退改签的规定实质上是排除了消费者退票、改签航班的主要权利,是对消费者主要权利的限制,违反《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消费者权利造成损害。

    颜进认为,本案不仅限于个人的诉求,也是为众多的消费者维权,具有公益诉讼的性质。 3月25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携程网,携程方面表示,他们会尊重客人通过司法途径表达诉求的权利,会按照司法判决执行。同时,也会进一步对客人做好解释、安抚等服务保障工作。

    另外,瑞丽航空有限公司也表示,如果此事目前法院已受理立案,进入司法程序,他们也将以法院的最终判决为准。(都市时报 记者林舒佳)

编辑:周智宇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