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纳:州公安局开展清明节纪念公安英烈活动
3月29日,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公安民警、公安现役官兵代表和群众代表40余人,到景洪市勐龙烈士陵园祭奠革命烈士、公安一级英模柯占军、李敬忠。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徐云参加祭奠仪式,并为英雄敬献鲜花。
在革命烈士、公安一级英模柯占军、李敬忠墓碑前,纪念活动在庄严肃穆的氛围中举行,共青团代表带领大家回顾了柯占军、李敬忠同志的英雄事迹,徐云常务副局长代表全州公安机关全体民警向柯占军敬献献花,民警、公安现役官兵及社会各界代表怀着崇高敬意轮流向英雄献花,寄托对柯占军、李敬忠的深切哀思,活动最后,参加祭奠仪式的民警重温了人民警察铮铮誓言。
参加纪念活动的民警代表表示,柯占军、李敬忠同志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一定会将柯占军、李敬忠同志的遗志传承下去,不断发扬“忠诚、担当、创新、跨越”的傣乡铁警精神,为建设平安西双版纳作出更大贡献。
3月30日上午,州公安局政治部、禁毒支队、工会、团委代表一行4人来到柯占军烈士家属家中,与柯占军母亲拉起家常,关切询问柯占军母亲的身体状况、生活起居及其他生活情况,大家还交流了养生、健康饮食嘱等,并嘱咐烈士家属有困难要及时向组织反映。
据了解,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自成立以来,共有20位民警因公牺牲,其中5位同志被评为革命烈士。他们舍生忘死、勇斗邪恶、为民服务、不辞辛劳的精神,在公安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们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更是公安机关和200多万公安民警的骄傲。
柯占军,男,哈尼族,1981年7月1日生,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2003年7月毕业于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禁毒系禁毒专业,同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任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情报调研大队副大队长,一级警司警衔。 2012年2月23日,柯占军同志参与一起特大武装贩毒案抓捕工作,冲锋在前,与两名持枪毒贩展开殊死搏斗,被穷凶极恶的毒贩开枪射中。身负重伤的他仍紧紧抱住毒犯不放,因伤势过重,于当日19时55分壮烈牺牲。同年8月,省政府追认柯占军同志为革命烈士,12月公安部授予柯占军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李敬忠,男,拉祜族,1984 年 8 月生,2007 年 5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 12 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任景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一级警司警衔。2016年11月4日,李敬忠在中缅边境的景哈乡勐滩河边畔执行一项缉毒抓捕任务。按照抓捕计划,李敬忠带队冲向毒贩车辆,死死堵住其逃跑路线。行动中,李敬忠不幸中弹,被射穿颈总动脉并击碎颈椎,但他依然不顾自身安危往前扑向毒贩,最终英勇牺牲。李敬忠的英雄行为,为战友挡住了毒贩的视线和子弹,阻断了毒贩逃亡的路线,保障了抓捕任务的完成。李敬忠同志的英雄事迹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肯定,被共青团省委追授“五四青年奖章”,被省总工会追授“五一劳动奖章”,被中共景洪市委、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分别追授“优秀共产党员”,被公安部追授“一级英模”,被云南省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杨莹、岩庄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