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爱心的同时也要尊重“不让座”的权利
昆明一女子孕相不显,坐在公交爱心专座上,却遭到要求让座老人的指责和辱骂,甚至被后者打了头。25日被爆出的这条新闻立即在网上引起讨论,同时出现了支持孕妇的一边倒评论。对此,有人提出了限制“爱心卡”使用次数等建议。
其实,任何机制的改变或者说完善,都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与道德相关的问题。而中国公交车里及网上屡屡上演的“爱心专座”大讨论,已经说明,是我们的道德教育出现了根本上的问题。
翻看一直以来媒体的报道,我们能够看到很多关于公交车“爱心专座”的问题,如“一名老汉硬将坐在爱心座位的女孩拽起推开,还指责女孩占座不道德”,进而引发媒体对老汉的围攻。
也有媒体调查称“爱心专座上坐的都是年轻人”,且对那些不知名的年轻人进行口诛笔伐,甚至称:“公交车上既然设了‘爱心专座’,就当用制度性的硬约束力,保证其‘专座专用’,这样有利于张扬‘敬老爱幼’的风气。”
不难看出,目前舆论氛围,对于围绕“爱心专座”出现的问题,孰对孰错,衡量的标准有二:一、以年轻人为代表的强者,理应甚至可以说必须给以老年人为代表的弱者让座,这是爱心,也是道德;二、老人的言语、行为不能过激,其行为必须适当,最好能道谢。
但从实际上看,这两个衡量标准是矛盾的。如果倡导必须爱心、必须道德,那收到这份爱心的老人就会认为,其得到“爱心专座”理所应当,而当其因为种种原因并未得到座位时,个别老人必然会出现过激行为。
我们的问题在于,将让不让座等本来是道德层面的爱心行为,上升到一种类似于法律的角度去评判。如“不让座”、“不献爱心”、“不捐款”等行为,在某种情绪下,很容易会被舆论“宣判”为“坏”的和“错”,进而群情激奋、口诛笔伐。
这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一个强制道德、强制爱心社会的形成。但道德与爱心不是法律,不应当具有强制性,也就是说,人们有“不让座”、“不献爱心”、“不捐款”的权利。强制道德、强制爱心的社会,在某种程度上,剥夺或者削弱了人的这种权利,进而造成今日种种之弊。
也就是说,我们对道德与爱心的倡导,一度“过”了,并造成了“过犹不及”的结果,而昆明公交车上这名老人对孕妇的指责与打骂就是其结果之一。
如果我们在倡导道德与爱心的同时,强调并尊重那些不愿意付出“爱心”人的权利,那么道德与爱心远远比如今这种状况来得更珍贵、更高尚、更真诚些。那些得到“爱心专座”的老人,就不会觉得理所应当,同时会道谢、会感恩。
试想一个极端状况,如果在一辆公交车里只有一个空座,其他位置上坐满了体质、年龄、性别都相同的老人。这时,又上来两名与车上这些老人体质、年龄、性别相同的老人,他们同时走到空座前面,同时要求坐在这个座位上,进而发生了争执并拳脚相加。那么,以道德评判者自居的个别媒体与网友是否能判断他们行为的对错,判断他们谁是道德的,谁又不是道德的?想必又是那一句无力的、看热闹似的吐槽——“坏人变老了”吧。
类似难以判断的情况有很多很多,无论是在公交车上,还是在其他场所。发生这种情况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我们太在乎“让”的道德,而没有把“不让”的权利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
如果有一天,我们老了,我们坐公交车,希望有人能给我们让座,并会心怀感激。但更重要的是,对于那些不让座的人,我们虽然不同意他的做法,但会尊重并捍卫他们不让座的权利。(评论员 尹一)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