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对景谷地震灾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表示慰问 省人社厅对救灾工作作出4项部署

10.10.2014  20:04
10月10日,尹蔚民部长委托部办公厅致电省人社厅,转达部党组对我省景谷地震灾区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亲切慰问,请省人社厅密切关注灾区,立足职能,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有情况和困难及时与人社部沟通反映。省人社厅对部党组的慰问极为重视,并对救灾工作作出以下4项部署: 一是组织厅属各单位向灾区人民捐款18万元; 二是商财政向地震灾区倾斜就业专项资金8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灾区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解决灾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支出; 三是落实受灾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对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地震伤员,在紧急救治阶段结束出院后,因地震伤情需要继续进行治疗所发生的费用中,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相应的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支付。 四是保障灾区工伤(亡)人员相关待遇。对在抗震救灾中伤亡的职工;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由于地震原因造成伤亡的;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地震伤害造成伤亡或下落不明的;为维护国家或公共利益造成伤亡的认定为工伤,并落实相关待遇。国家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发生伤害事故,依照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