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昆明发生火案2起 均为上坟引发
05.04.2016 11:12
本文来源: 云南频道
中新网昆明4月4日电 (记者 马骞)清明小长假期间,昆明市森林公安民警全员取消休假,投入到“无火清明”的巡护工作中。4日晚间,记者从昆明市森林公安局获悉,该局在清明节期间闪电出击破获火案两起,均为上坟烧纸引发。
3日15时许,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海口林区分局在巡逻过程中途经环湖路时,发现海丰居委会马房村鞍山山上有火情,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火势已被海口林场职工及附近村民控制,被烧均为杂草和灌木,面积2亩左右。民警随即展开调查。经调查,引发该起森林火情的原因是马房村村民胡某(男、汉族、31岁)于当日14时许到鞍山上坟烧纸时不慎引发森林火情。经询问,违法人员胡某如实陈述其在防火期内野外违规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情的违法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3日15时20分,昆明市森林公安局马街林区分局接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阿拉街道办事处林业站工作人员电话报警称: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阿拉街道办事处普照社区长村山上发生森林火情,请出警处理。经初查,被烧毁的为杂草和少量灌木,面积3亩左右。经询问,违法人员李某(女、彝族、39岁)陈述,3日13时55分许,其与哥哥李某一起到阿拉街道办事处普照社区长村山上坟,期间李某上坟烧香时用打火机点火时不慎引发山火,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上述两起森林火情虽然及时扑灭,案件得到迅速及时的侦破,但是相同的起火原因,再次暴露了市民在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的意识不强,还存在侥幸心理。森林公安再次提醒市民,文明祭祀,为创建山水园林城市尽一份微薄之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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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2016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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