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江(云南段)省级河长现场会在大理召开
副省长张国华出席并讲话 陈坚杨健等我州领导参加
张国华等领导在云龙县功果桥电站实地巡查。
本报讯(记者 朱蕾 实习生 黄小丽 文/图) 11月15日至16日,2018年澜沧江(云南段)省级河长现场会在大理召开,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履行澜沧江(云南段)河长职责,深入推进澜沧江(云南段)保护治理工作。
省政府副省长、澜沧江(云南段)省级河长张国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蒋兴明主持会议。州委书记陈坚,州委副书记、州长杨健参加会议。
张国华强调,澜沧江流域8个州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成立了以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河长制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切实加大巡河力度,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和激励奖惩机制,为推动澜沧江(云南段)水环境治理保护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澜沧江(云南段)保护治理工作还任重道远,涉及澜沧江(云南段)流域的8个州市和各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切实扛起澜沧江保护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入推进澜沧江(云南段)水生态、水环境综合治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面推进澜沧江(云南段)河长制各项工作。
张国华要求, 要紧紧围绕澜沧江(云南段)河长制的工作重点,加强统筹协调,坚持生活生产统筹、水域水量并重、预防保护治理齐抓,深入推进澜沧江(云南段)“一河一策”方案的实施,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切实抓好澜沧江(云南段)流域河、湖、库、渠的保护治理工作。要建立完善有利于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各级河长工作责任,强化联动协调机制,着力解决河湖保护管理的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坚定不移地推动澜沧江(云南段)河长制工作落地见效。
会上,省发改委负责同志汇报了省政协督察督导组《关于澜沧江水系(云南段)河长制工作督察督导情况报告》问题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邹子卿代表大理州与澜沧江(云南段)各州(市)级河长汇报了各州(市)2018年河长制工作情况、2019年工作计划及省政协督察督导组《关于澜沧江水系(云南段)河长制工作督察督导情况报告》整改进展情况。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做好澜沧江(云南段)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发言。
会前,张国华等领导还在我州领导杨健、吴云劼的陪同下,到大理市西洱河及云龙县澜沧江与沘江交汇口、功果桥电站等地实地进行了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