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私车接入“滴滴打车”拉客被运政罚1万元
王先生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供图
王先生(化名)几个月前接入了“滴滴快的”公司的“滴滴打车”软件平台,通过平台提供的信息拉客,但10月30日在一次载客过程中,被运政部门查到是“非法营运”,罚款1万元。觉得自己挨罚多少与“滴滴快的”公司有关,王先生希望对方能支付罚款。但得到的回复是:被查车辆与平台注册车辆不一致,因此拒赔。
从运政执法人员的处罚依据来看,王先生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从事客运经营,属非法营运。而至于“滴滴快的”公司与王先生的谁是谁非,双方各执一词。
车主讲述
车被扣被公司告知“自己处理”
王先生10月30日9点39分在巫家坝机场接下“滴滴打车”传来的一单“生意”,载两名女子从巫家坝机场到东部客运站。
载客到了东部汽车站地铁站外的空地,刚一靠边,就有几位运政执法人员控制了王先生的车。王先生急得一下子把手机往座位底下塞,执法人员打开车门把驾驶员和乘客分开分别取证。
王先生表示他是从滴滴平台接单后载客的,但他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从事客运经营。执法人员还截取了王先生手机屏幕上“车费 20.2元”的内容,作为“非法营运”的证据之一。
王先生的车辆被暂扣,他随即给“滴滴打车”平台的客服打电话讲述遭遇。客服给了他昆明地区车辆管理负责人汤先生的电话。听到王先生的车被扣,汤先生说:“这几天查得这么紧,你还开出来拉客?”王先生回答:“那还不是你们给我的单子。”汤先生表示:“我手上还有几个跟你差不多的案子,你暂时别动,等我们查询、协商后再给你答复。”
10月30日是周五,过了一个忐忑不安的周末后,11月2日,王先生接到汤先生的电话称:“你被查的车辆与你登记在平台上的车辆不一致,你自己处理吧。”王先生大呼冤枉,他说:“我今年7月向‘滴滴快的’提交审核材料,他们要求上传驾驶证、行驶证,我都拍摄了合法的两证各个页面上传,按照他们的要求,我审核成功,接入‘滴滴打车’的司机平台。而且通过平台信息拉到的客人,客人都付账给平台,然后在每周二我才能提现,这也说明我和平台有合作关系。”
担心自己的车在违法车辆停车场产生大量费用,11月3日,王先生到龙泉路上的盘龙区运管分局接受处理,被处罚1万元。
“滴滴”回复
四方共同合作运载乘客
昨天,记者向“滴滴快的”公关部华南区负责人李玫反映了王先生的诉求:一是以被查车辆与平台注册车辆不一致拒赔,研究是谁的原因。二是接入“滴滴打车”平台双方利益共享,就应责任、损失共担,非法营运损失“滴滴”也应负一定责任。李玫表示,调查后再回复本报。
李玫介绍:“我们的‘滴滴打车’运作方式是:车辆由正规的租赁车公司提供;司机由劳务公司派遣;滴滴平台收集司机、乘客的信息,起到撮合的作用,司机则自行判断是否载客。”
从“滴滴快的”的一份《关于快车拼车的法律声明》中看到:“信息撮合结果不构成‘滴滴打车’对您作出的邀请、建议、要约,您须自行判断信息撮合结果并自行作出是否载拼车乘客的决定,因合乘而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无论源于违约还是侵权,均由相关当事人自行负责或解决,与‘滴滴打车’无关。”
市“打非”办
依据现有法规判定非法营运
昆明市“打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开展四个阶段打击非法营运整治行动,截至10月底,已经查处1704辆“黑车”。目前,对于非法营运的判定,依据的是《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和《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从事客运经营,司机与乘客达成付款的口头协定或已经付款,即可判定为非法营运。
对照以上2项充分必要条件,王先生的客运经营行为属于非法营运。(都市时报首席 记者黄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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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车软件被指注册审核存漏洞
日渐盛行的打车软件,在为乘客们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也逐渐进入了黑车的视线,变身成为它们揽客牟利的工具。
黑车到底通过什么手段,实现了对打车软件的“绑架”?记者调查发现,黑车司机使用的打车软件,系“借”出租车司机信息进行注册、购买出租车司机不使用的账号,或伪造信息进行申请。
对于黑车绑架打车软件的情况,“滴滴打车”品牌公关部相关负责人及客服人员均否认黑车申请滴滴账号的可能性,强调“滴滴打车”验证需司机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服务监督卡、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五项信息,开车到站点进行一系列审核。
不过,记者调查发现,“滴滴打车”宣称的审核步骤与实际并非一致。
记者以出租车司机名义咨询“滴滴打车”客服,对方回复称,注册“滴滴打车”司机端,只需要把“三证”拍照上传到企业QQ上,就会有专人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照片要清晰,不需要上传本人和车辆合照。”该客服并未强调需当面核验相关证件。
此外,打车软件的司机账号数据库,也未能及时与官方数据库同步更新。
记者在顺义使用“滴滴打车”软件叫车下单前往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之后车牌为京BK5410,标注为新月出租公司的账号成功抢单。但出站后发现,接单的车实为一辆另一车牌号的私家车。
北京新月联合出租公司工作人员经比对确认,记者在顺义遭遇的车牌号京BK5410已非该公司的车牌号,北京市交通委官方网站出租车查询结果亦显示“没有符合所输入条件的相关车辆信息”。
新月联合出租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京BK5410确为该公司曾经的车辆,但该车早在2014年5月25日就已报废,司机也已离开该公司。
“滴滴打车”发送给记者的信息显示,这个账号的注册时间是2013年2月16日,司机开通账号前提供了服务监督卡、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原件,并通过了审核,初步核实属司机账号被他人盗用,目前已经进行了封号处理。
为何一个已报废将近一年的出租车,其司机注册的账号仍可用作抢单而未被销号?“滴滴打车”品牌公关部一名负责人承认,由于司机账号信息体量太大,无法做到与出租车管理部门信息实时同步,“我们正争取相关部门将司机的实时更新数据与我们共享,显然现在还无法做到”,该负责人说。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