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考核对象初审出炉

14.03.2018  05:11

3月13日上午,我省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在昆召开初审会。受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小三委托,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榆坚主持会议并讲话。

杨榆坚强调,五年一届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公务员管理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对开展本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高度重视,我们一定要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初审评选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完成好初审评选任务,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的重托。

杨榆坚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初审评选工作的责任感;二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做好初审评选工作;三要再接再厉,稳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特别要做好下一步推荐对象的考核工作,注重挖掘考核对象的鲜活典型事例,确保评选出的考核对象立得住、树得起、叫得响,真正实现组织认可、群众满意、广大公务员信服,确保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的这项光荣任务。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公务员局局长唐曼蓉同志汇报了这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前期工作情况,并对《初审办法》作了简要说明。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公务员局副局长赵国华主持会议。

此次初审会本着“坚持标准,突出功绩;注重导向,基层优先;依法依规,严格程序”的原则,从各州(市)和省直机关工委报送的推荐对象中,在听取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介绍的基础上,结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两代表一委员”的提名排序情况,经过充分酝酿和评议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票决产生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考核对象各12名(个)和记一等功个人、集体考核对象各24名(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