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滇池流域划定323.97平方公里禁建区

06.08.2015  11:18

  日前,市委书记程连元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滇池分级保护范围划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滇池一级保护区面积为323.97平方公里,占滇池流域面积的11%,与2002年划定的滇池水体保护区面积314.77平方公里相比,增加了9.2平方公里。

  《方案》明确,滇池一级保护区,是指滇池水域及保护界桩向外水平延伸100米以内的区域,但保护界桩在环湖路(不含水体上的桥梁)以外的,以环湖路以内的路缘线为界。保护区面积为323.97平方公里,占滇池流域面积的11%。与2002年划定的滇池水体保护区面积314.77平方公里相比,增加了9.2平方公里。保护区内禁止新、改、扩建建(构)筑物,确因滇池保护需要建设的项目、设施(含航运码头),报市政府审批。

  滇池二级保护区,是指一级保护区以外至滇池面山以内城乡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及主要入湖河道两侧沿地表向外水平延伸50米以内区域。保护区面积为606.94平方公里,占滇池流域面积的21%。其中禁建区面积为393.84平方公里、限建区面积为213.1平方公里。保护区的禁止建设区不允许任何开发建设;限制建设区以建设生态林为主,符合滇池保护规划的生态旅游、文化等项目报市政府批准建设,禁止开发建设其他房地产项目。

  滇池三级保护区,是指一、二级保护区以外,滇池流域分水岭以内的区域。保护区面积为1112.5589平方公里,占滇池流域面积的38%。保护区内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控制审批。《方案》还明确规定,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面积为876.5311平方公里,占滇池流域面积的30%。

  “滇池是昆明的生命线,滇池治理是整个城市转变发展方式的一面镜子,时时在照着我们,检验我们是不是真正转变了发展方式。”程连元强调,全市上下一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滇池治理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合力攻坚克难,务求取得实效,决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期望和重托。二要紧盯目标。牢牢扭住滇池治理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十二五”总体目标,实施目标倒逼,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力推进滇池保护治理各项工作。三要完善机制。加快制定出台《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健全完善配套措施,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滇池治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四要落实责任。一定要有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高度负责的使命担当,下更大的力气抓好滇池保护治理工作。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带头深入调查研究,带头当好河(段)长,切实改变巡河方式,以发现问题为导向、解决问题为目的,不断巩固和扩大河道综合整治成果。五要严格监管。严把环保准入关,对违法企业实行“一次违法排污,永久性退出市场”,确保滇池流域环境安全。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向滇池及入湖河道偷排污水、倾倒垃圾以及乱占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从严执法、快处快罚、重处重罚,以严厉的法治手段为滇池保护治理提供保障。六要全民动员。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滇池、珍惜滇池、爱护滇池,自觉参与滇池保护和治理,把滇池保护治理变成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动员全社会共同保护治理滇池。七要超前谋划。奋力攻坚滇池治理“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同时,抓紧启动滇池治理“十三五”规划的前期工作,科学确定“十三五”规划,努力做到指导思想更明确,工作目标更科学,工作任务更具体,工作措施更可行。(完)(记者 贾献培 首席记者 傅碧东 通讯员 张云)

编辑:赵艳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