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中生态规划:引导昆明主城人口向周边城市分流
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是云南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支撑。那么,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哪个先行?滇中城市经济圈未来的生态建设又将会实现什么目标?昨日,省政府发布滇中城市经济圈生态环保一体化专项规划(2014-2020年)。明年,滇中城市经济圈州、市所在地空气质量优于二级(良好)标准的天数明年要达355天,森林覆盖率达52%。
规划提出的生态环保一体化总体发展目标是,到2016年,经济圈区域环境保护一体化体制机制初步建立;跨界水污染综合整治取得突破性进展,六湖中现有水质优良湖泊继续保持稳定,污染严重湖泊总体上水质有所改善;三大水系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超过7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多种大气污染物联合减排初见成效,空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规划指出,要实现滇池流域人口和产业合理分流,减轻生态环境压力,让滇池休养生息。同时避免昆明主城区“摊大饼”式发展,引导人口和产业逐步向安宁市、嵩明县、宜良县、晋宁县,以及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北部等城市和地区分流。同时,优化升级滇中城市经济圈大气监测网络,新增35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其中昆明市、曲靖市各建设1个空气超级自动站,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等指标的试点监测;在蒙自市建设1个重金属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开展重金属试点监测),开展环境空气联动监测,并新建80套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扩大滇中城市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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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两级网格化监管环境
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昨日,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对《昆明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进行公示,明确昆明要建立市、县(区)两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将监管关口前移,实现环境监管的全覆盖。
方案提出,今年内,要在全市建立市、县(区)两级网格,并明确各网格范围内环境监管责任人,形成各司其职、上下联动、综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同时,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覆盖全市、责任到人、执法有序,但有条件的县(区)、开发(度假)园区可在乡镇一级建立乡镇级网格。各级网格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应的环境监管执法任务,各网格单元需确定1个执法机构、2名或以上执法人员,实行AB角负责制,A角负主要责任,当A角不在位时由B角代替A角负主要责任。
其中,市级环境监察法定机构为市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局(市环境监察支队),根据全市重点污染源分布情况、重点流域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企业分布情况、危险废物管理、环境监察执法及排污收费等情况,市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所采取整合进行网格划分,并各司其职;而各县(区)、开发(度假)园区环保部门则根据行政区域内污染源分布情况、危险废物等情况,将县(区)、开发(度假)园区环境监管区域划分为若干主体网格和单元网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本级的重点单元网格。
网格化环境监管的主要内容包含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在线监测、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等情况现场监察;生态环境监察与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安全风险源监察等。市、县(区)两级环境监察部门,将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确定日常环境监察频次,摸清各类排污企业的分布情况及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去向,熟悉掌握主要环境敏感区域、主要环境风险隐患点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都市时报记者 许孟婕)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