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滇中新区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03.03.2016  18:29
  2016年是滇中新区获批国家级新区后的奠基之年,“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新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跨越”目标要求的关键之年。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新区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新区预算单位的收支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概述
  根据九届省委第56次常委会议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的决定》(云发〔2013〕4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滇中产业新区管理体制的意见》(云厅字〔2014〕6号)精神,安宁市、嵩明县(滇源街道和阿子营街道除外)和空港经济区(官渡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作为新区直管区(托管区),总面积约2528.3平方公里,人口约72.2万人,由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全面管理(包括辖区内各类园区)。2015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国家级云南滇中新区,为新区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云南滇中新区管理体制的意见》(云办发〔2015〕30号)要求,滇中新区建立“省级决策领导、新区独立建制、市区融合发展”的管理体制,理顺省级、昆明市与滇中新区关系,为新区大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意见明确,滇中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新区范围内的发展规划、新区建设、招商引资、“七通一平”、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信息发布服务协调等经济管理服务职责。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按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滇中产业新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通知》(云财预〔2014〕272号)及《滇中新区对“两县一办”财政预算管理办法》(滇中管通〔2014〕37号)文件精神,新区本级不反映收入,通过两县一办上解来集中财力,以此测算新区2016年可用财力。
  预算编制原则。紧紧围绕新区“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跨越”的发展目标,按照“保运转、促发展”做好预算编制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有25个,其中:内设机构14个,派驻机构11个。纳入部门预算的财政供养人员371人,在编车辆6辆,主要是执法车辆。
  四、部门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6年三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476,546万元,预计新区本级可集中财力为47,439万元,预算支出47,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67万元,占支出的19.53%,项目支出38,172万元,占支出的80.4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财政应负担的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2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0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07%;用于住房公积金及生活补助的支出3,8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05%;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1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新区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经济建设目标的经费支出38,1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5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1%;城乡社区支出2,8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34%;其他支出27,11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1.04%;偿债准备金3,0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86%;预备费1,4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66%。      附件: 滇中新区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