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生态监测》标准批准发布

01.12.2014  18:47

根据《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由省林业厅组织制定的《湿地生态监测》标准已于11月14日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批准发布,2015年1月15日实施。

针对云南湿地生态系统的典型性、特殊性和复杂性,《湿地生态监测》标准共分为7个部分:总则、类型与分布、植被、植物、动物、环境、保护状况,每个部分可单独实施,7个部分综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该标准的批准实施,是规范开展全省湿地生态监测工作,掌握湿地资源动态变化,了解湿地生态特征及其生态演变过程和规律,评估湿地保护管理成效的重要技术支撑,为建立湿地动态监测评估机制奠定了基础。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厅湿地办 | 作者:李玲芬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钱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