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九湖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部分被滞留滞拨或挤占挪用
省审计厅日前公布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在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中,省级专项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情况仍存在资金滞留滞拨、闲置、挤占挪用、会计核算不规范,项目开工手续不全、进度慢、后期管护不到位等问题。
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省审计厅组织昆明、玉溪、丽江、红河、大理等5个州(市)审计局,对滇池、程海、泸沽湖、阳宗海、异龙湖、洱海、抚仙湖、星云湖和杞麓湖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中省级专项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在资金使用方面,通海县和澄江县财政局滞留、滞拨资金970万元;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等4个部门资金闲置1961.5万元;澄江县环境保护局等7个部门挤占挪用资金110.93万元;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未专户存储资金40万元;丽江市环境保护局未上缴项目结余资金30万元;异龙湖干涸底泥快速清除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资金缺口较大。
在项目管理方面,有滇池西岸环湖截污完善工程、海口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11个项目开工手续不全;异龙湖干涸底泥快速清除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未签订施工合同;洱源县洱海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星云湖大凹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7个项目进展缓慢,影响资金使用效益;青龙乡海镜海关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管理差;阿乃村村庄污水提升改造工程已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闲置。
此外,丽江市财政局错拨泸沽湖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配套资金1200万元;泸沽湖沿湖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部分设计存在缺陷;星云湖水葫芦处置项目资源化利用难度大。
据介绍,2012年1月至2013年10月,省财政共下达5州市省级财政资金14.18亿元,实际到位14.45亿元(含2012年以前省政府程海、泸沽湖水污染防治现场会安排的到位资金1.2亿元)。除此之外,其他各级财政都安排了项目资金,各级财政资金实际支出42.05亿元,主要用于九湖“十二五”规划中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前期工作、试验示范项目、河道保洁管理、水质监察监测等方面。
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做出了处理,并提出了建议。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的单位已进行了整改,有的正在整改中。(云南日报 记者李莎)
编辑:合宇聪责任编辑:合宇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