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游客监督旅游服务质量--“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31.03.2015  20:24
            2015年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到昆明飞机场对到达昆明旅游的游客进行随机邀请,聘请了8名旅游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对其所参加的旅游团服务质量进行义务监督。
            义务监督员自愿义务参加监督,工作人员向游客进行了解释和相关须知告知,到昆明的游客非常理解和支持我们此项工作。邀请的义务监督员的旅游行程包括了昆明、大理、丽江、版纳等云南旅游热点城市。目前义务监督员行程已经结束,按照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4个档次对义务监督员行程中的旅游接待情况进行了一一回访。据监督员反馈的情况,抽查8家次旅行社,其中2位监督员对旅行社提供的服务非常满意,4位监督员对旅行社提供的服务满意,1位监督员对旅行社提供的服务基本满意,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导游购物讲解较多,旅游行程很不舒心,导游服务偏离了本质,监督员提出的建议是加强对导游的培训,规范导游的服务,1位监督员对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存在的问题是导游强迫消费,不消费让旅游者补足团款,且言语不符合导游服务规范,工作人员已告知其向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提供材料,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将开展调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
              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旅游监察支队高度重视旅游义务监督员工作的开展,将继续采取随机聘请旅游义务监督员和长期聘请固定义务监督员等形式继续开展旅游义务监督工作,加大力度对昆明旅游市场进行治理,充分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