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式渣土运输车退出 主城区全部用上新型智能渣土车

20.01.2021  09:10

2017年起,昆明市启动了智能环保土车的推广使用工作,按照老式渣土车逐步退出昆明市主城区渣运市场的相关方案,到2020年底,昆明市主城区要实现100%使用新型智能渣土车。昨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2020年12月31日,最后一批共204辆老式渣土车退出主城区渣土承运市场,昆明主城区已实现100%使用新型智能渣土车。

昆明市建筑垃圾运输监管工作从1999年起步,2010年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建筑垃圾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开始进行正规管理。2017年,市城市管理局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推广智能环保渣土车的相关方案,并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推广使用新型智能渣土车。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24日,全市共核准渣土运输企业143家,渣土运输车辆4828辆。

根据市城市管理局最新发布的公告显示,至去年底,昆明市主城区渣土承运市场的204辆老式渣土车中,包括五华区1辆,盘龙区45辆,官渡区43辆,西山区13辆,高新区2辆,经开区92辆和嵩明县8辆。公告发布后,这204辆老式渣土车之前取得的昆明市建筑垃圾运输核准证在2020年12月31日24时自动失效,2021年1月1日起,凡在昆明市主城区行政辖区内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经营的企业,不得再使用上述204辆老式渣土车进行建筑垃圾的处置运输。

除了发布该公告外,市城市管理局也发布了2020年度昆明市建筑垃圾运输核准证第一批年度审验合格企业及车辆情况的公告,首批昆明市共审验合格企业116家及运输车辆3793辆。其中五华区合格企业20家车辆556辆,盘龙区18家企业682辆,官渡区7家198辆,西山区20家637辆,呈贡区15家429辆,晋宁区2家70辆,高新区6家149辆,度假区3家70辆,经开区25家1002辆。

按照昆明市相关规定,凡在昆明市主城区行政辖区内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昆明市建筑垃圾运输核准证,并按规定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备案卡(渣土运输车辆通行限行区域的还需取得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入城通行证)方可从事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活动。违法从事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活动的,将按照国家及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广大市民可协助监督,如发现有渣土车辆违规行驶,可拨打0871-63347735、0871-63105462向市城市管理局监督举报。(昆明日报 记者孙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