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支队发文加强清真寺、经文学校(班)消防安全规范管理工作

22.05.2015  17:31

  近日,玉溪支队下发了《关于加强清真寺、经文学校(班)消防安全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防控工作。
  《通知》规范管理内容。一是将清真寺、经文学校(班)的行业主管部门纳入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并督促落实。二是落实清真寺、经文学校(班)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项目的消防行政许可(备案)监管。三是开展清真寺、经文学校(班)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四是开展清真寺、经文学校(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是开展学校、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日常灭火演练、火灾扑救、火灾调查活动。
  《通知》要求,一是统一思想,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消防大队要切实组织安排好清真寺、经文学校(班)的规范管理工作。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各级政府将民宗、教育、公安等行业主管部门纳入同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状签订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二是细化措施,强化任务落实。各县区消防大队要与当地公安紧密联系,组织开展清真寺、经文学校(班)消防安全规范管理工作。各县区要明确工作任务目标,细化工作措施,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规范管理工作任务。三是执行政策,强化监管到位。各县区消防大队要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市政策,强化依法有效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好消防监督检查、行政审批、宣传培训、火灾调查、行政处罚、指导教育等职责。按照“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落实清真寺、经文学校(班)常态化消防安全监管。指导公安派出所将清真寺、经文学校(班)纳入其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管,消防行政许可(备案),消防宣传教育,每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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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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