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关于清理省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职权职责的公示
11.04.2016 12:29
本文来源: 法制办
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
清理省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职权职责的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使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省级40个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依据、职权职责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省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职权职责清理清单
2016年4月11日
本文来源: 法制办
11.04.2016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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