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60个部门晒权责清单 6321项行政职权
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昨日,云南省政府举行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经过两个批次的工作,省政府60个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两单”),目前已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云南机构编制网上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的制定和公布,全面摸清了省政府60个部门的权力家底,廓清政府部门职权边界,避免争功诿过,杜绝权力上收责任下放,理清部门之间、层级之间的权责关系,把权力放在群众监督的阳光下、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源头上切断滋生腐败的链条,同时也让群众有事找得到“门”。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将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省级政府工作部门“两单”工作要在2015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
据省委编办副主任郭华介绍,今年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对全省各级政府部门“两单”工作进行部署,决定分两批制定公布省级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两单合一”“一表两单”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一批和第二批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分别于6月22日和10月20日,经第66次和第72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至此,云南省级政府部门“两单”工作圆满完成,比中央要求时限提前2个月。两批相加,省政府60个部门全部制定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其中,省政府工作部门41个(含省监察厅),部门管理机构6个,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2个,以及省编办。在60个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等17个部门没有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的行政职权;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43个部门,共有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职权6321项,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32640项。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我省明确,省级部门不得擅自变更行政职权,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属地管理)的行政职权,原行使的直接面对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职权未列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不得继续实施。
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制定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是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意义重大。“下一步,将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的每一项行政职权编制运行流程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运行监督,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郭华说。
在新闻发布会上,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还介绍了推行权责清单工作情况。
省人力社厅副厅长黄宏伟介绍,在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过程中,该厅行政审批事项从21项精减到9项(取消、下放各6项),精简率达57.1%。此外,该厅49家单位共梳理出权力事项199项,经审核,保留174项,精简率为12.6%。(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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