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例环境违法拘留案件实施 负责人被拘5日

16.03.2015  19:46

    日前,深圳南山区“动真格”,将深圳澳科电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徐某羁押并实施拘留。该公司在进行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开发建设前,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屡屡深夜超时施工被居民投诉,环保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其仍拒不执行。

    记者了解到,这是新环保法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深圳首例移送涉嫌环境违法适用拘留的案件。

    噪声扰民原是“未经环评擅自建设

    据介绍,去年12月,南山区科技园琼宇路附近桑达苑小区居民投诉附近一工地24小时施工,噪声扰民。接到投诉后,南山区环保水务局安排执法人员加强巡查,核实处理居民投诉。

    12月23日晚23时40分许,执法人员在科技园片区巡查时,发现澳科公司10号工业区正在进行施工作业。工地内,施工人员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混凝土车、旋挖桩机等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干扰周边居民休息。执法人员对该工地超时施工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约谈项目负责人要求停止施工。

    据查,这一建设项目为澳科公司10号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施工单位已于去年12月5日进场施工。然而,项目主管单位深圳澳科电缆有限公司更新开发项目没有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超时施工行为也未向环保部门申报,涉嫌未经环评擅自开工建设。执法人员明确告知,该项目涉嫌违法的事实和新《环保法》的相关处罚规定。

    无视执法警告顶风作案

    然而,就在执法调查期间,该工地无视环保执法调查和警告,仍然屡屡违规作业,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作息,居民投诉不断。据悉,自去年12月以来,南山区环保信访部门接到对该工地的噪声扰民投诉80多宗。在调查取证期间,施工单位与执法人员玩起了“躲猫猫”,一旦执法人员离开现场,工地立即继续施工作业,执法人员不得不多次夜间在工地值守,以阻止违法施工噪声扰民。

    今年1月8日,南山区环保水务局以澳科公司未经环评擅自进行10号工业区更新单元的房地产开发为由立案处罚。1月22日,南山区环保水务局向澳科公司告知其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相关权利。澳科公司依然我行我素,拒不停工。2月4日,南山区环保水务局对澳科公司作出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的行政处罚。

    然而,2月9日,南山区环保水务局执法人员再次巡查时,发现涉事工地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澳科公司10号工业区更新单元房地产开发项目仍在进行土方挖运施工作业。

    2月12日,南山区环保水务局将澳科公司案件移交南山公安分局处理。根据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环保法规定,生产经营行为环境违法尚不构成犯罪,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据情节轻重被处以5~15日的拘留。目前,澳科公司项目负责人徐某已被南山警方羁押并处以5日拘留。

编辑:徐毅杰责任编辑:徐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