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深化涉黑涉恶案件领导包案督办
领导包案办理或重点督办案件有这些
市纪委市监委主要领导:
负责包案督办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领导督办交办件及有关重特大案件。
市纪委市监委3名副书记(副主任):
负责包案督办分管部门办理的省纪委省监委、市委领导批示指示件,中央和省挂牌督办件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督办交办件及有关重特大案件。
市纪委市监委其他常委(委员):
包案督办群众关注度高,“保护伞”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办案工作受干扰多、阻力大等7种情形的案件。
近日,昆明市纪委监委部署集中开展对公安机关立案查办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回溯核查工作,与公安机关开展“点对点”深挖、“肩并肩”彻查,对全市14个县(市)区“有黑无伞”“大黑小伞”等问题进行领导包案督办。
2019年6月,昆明市纪委监委出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领导包案督办工作办法(试行)》,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突出问题,实行市纪委市监委领导包案、部门督办、属地承办,突出领导带头、上下联动、层层负责。
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有9种情形由领导包案办理或重点督办。具体实施过程中,包案领导深入现场和基层指导办案,督促解决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突出问题,并选派责任部门工作人员或专人到承办单位参与调查核实。对发案地自身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阻力较大的,包案领导还会及时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和疑难问题,采取实地调查、听取汇报、走访信访人、明察暗访等方式监督解决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突出问题。
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各层级各监督单元的职能作用,提高线索处置质效,优化处置流程,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排查、优先处置,办案力量优先调配,并视情况合理运用好指定管辖、异地办理、提级核查、挂牌督办等措施;压紧压实“打伞”责任,完善与公安机关“双专班”模式,落实提前介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联合办案、信息反馈等措施,认真开展回溯核查,循线深挖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线索。
“我们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重点案件逐案攻坚破难,加快审查调查工作进度,推动‘破网打伞’持续增效。”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领导包案督办有利于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该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7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32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0人,移送司法机关46人;市公安机关立案查办的20件涉黑案件均已排查出腐败和“保护伞”,有效解决了“见黑不见伞”的问题。
此外,市纪委市监委还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教、以案治本,在做好“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按照一案一通报、一警示、一整改、一公示及一回访的“五个一”工作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问题、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并开展“行业清源”行动,推进做好社会治安、乡村治理、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乱象专项整治。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83份、监察建议书111份、纪检监察建议书6份。(昆明日报 记者唐丽 通讯员金峰 付润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