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映伟在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思想发动会上的讲话

30.07.2015  13:03
  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思想 发动会上的讲话
 
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查映伟
(2015年7月26日)  

同志们:

      最近,省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室分别下发了《关于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通知》。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根据《通知》精神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下面,我就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作一个思想发动,讲四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必要性

      自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以来,广大干部干事创业、亲民爱民的氛围得到了很好的弘扬,但是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仍然存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有些问题已引起了群众强烈反应,社会广泛关注,如得不到及时解决,将贻误党的事业发展,损害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显得十分及时、迫切和必要。 

      (一)开展治理“为官不为”问题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必然要求。 一段时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些“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修改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作风建设取得了扎实的成效。但是,也暴露出一些干部在认真执行党纪政纪、各项规定的同时,得过且过,不想干事,不作为等“为官不为”的情况。

      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以此次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作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治理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二)开展治理“为官不为”问题是强化党员干部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树牢勇于担当、敢于担当精神的现实需要。 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市面临着经济下行压力大、自然灾害频发、边境冲突等复杂形势,摆在各级领导干部面前的稳增长、保稳定、促发展的任务还十分繁重,只有做到“为官有为”才能确保临沧在实现“三个定位”战略目标中走在前列。我们要自觉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自加压力,主动作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开展治理“为官不为”问题是以突出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干部身上存在问题,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的重要手段。 省委组织部在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我省领导干部思想上、行动上存在的实际问题列出了10种“为官不为”的情形,这些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开展此次深入治理也是我们对自身存在的顽症痼疾进行再查找、再整改的重要机会。

      所以,我们要通过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有针对性的解决好自身存在的顽疾固症,在思想上有新认识,在能力上有新提高,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激情,自觉为党分忧、为民谋利。

      二、深刻认识“为官不为”问题的危害性

      “为官不为”问题,省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通知》进行了归纳阐述,主要指以下10个方面的情形:

      一是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效率低下,或者打折扣、做选题,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二是在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实现“三个定位”战略目标中不认真履职尽责,怕担风险、畏首畏尾,有难度的事不愿干,有风险的事不敢干,没先例的事不肯干,没有完成所承担任务的。

      三是对全省、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不重视、不研究,被动应付,缺乏有效措施,特别是对本部门承担的改革任务不落实、推进不力、工作严重滞后,贻误事业发展的。

      四是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的。

      五是精神萎靡不振,工作不在状态,消极怠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的,该批办、交办事项不及时办理,该限时办结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贻误工作,特别是被投诉、反映经查实的。

      六是对群众反映强烈、上级明令督查并要求整改的问题,或者本部门自查发现的严重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解决,或者因为措施不力导致问题重复出现,没有明显改观的。

      七是不思进取、安于现状,不想事、不干事,年度重点工作未完成目标任务,或者本部门工作打不开局面的。

      八是怕得罪人,对直接联系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不及时制止、查处的。

      九是在职责范围内监管不力、处置不当,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因怕担责任、不敢果断决策,导致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和恶劣影响的。

      十是其他不作为、不担当的情形。

      “为官不为”,从个人层面讲就是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失职行为,它影响党群关系、社会稳定和国家的发展与进步。

      其一,“为官不为”违背了党的宗旨。群众利益无小事,但是有的领导干部对如何为人民群众服务、如何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问题却麻木不仁,不以为然,不当一回事,对人民群众急需解决的事情拖办甚至不办。也正因为存在的这些拖延、不作为的行为,人民群众的困难得不到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得不到维护,这样就会影响干群关系,损害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其二,“为官不为”损害国家、人民利益,危害江山社稷。对于社会一些普遍的违法行为不敢亮剑,不敢理直气壮的制止,必然导致违法事实的长期存在,这就必然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甚至损害国家利益,更严重的造成政令不通、执政不力,动摇国家根基。

      总体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总体情况是好的,特别是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以来,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党组班子成员和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勤奋履职、努力作为、勇于担当,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但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在履职尽责过程中,还存在“监督力度不够、监督实效不强、机关应急能力不足”等方面问题。

      这些问题如不及时治理,势必影响到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干部队伍的形象,势必制约着人大工作的有效开展,势必疏远人大干部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势必制约到全市改革发展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进程。

      所以,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深刻认识“为官不为”问题的危害性,认真查找“为官不为”的有关问题,对所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深入治理,及时整改。

      三、抓实“五个一”措施,切实治理“为官不为”问题

      治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为官不为”问题,就是要按照省委组织部和市委办公室下发的《通知》要求,抓实“五个一”措施。

      (一)进行好一次思想发动。 结合常委会党组讲专题教育党课、开展“3个专题”学习研讨,深入学习弘扬杨善洲精神和学习高德荣同志先进事迹等,分别在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会议上各进行一次思想发动。通过广泛深入思想发动,切实解决常委会和机关领导干部存在的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等问题,牢固树立“为官有为”的思想基础,教育帮助那些存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的干部正视问题、改正问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

      (二)开展好一轮谈心谈话。 7月底以前,围绕治理的10种情形,针对 “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开展一轮谈心谈话。具体安排是:常委会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委(室)负责人谈;常委会秘书长与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谈。常委会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今天上午全部完成,班子成员与分管委(室)的谈心谈话和秘书长与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的谈心谈话,请自行安排时间。谈心谈话要有情况记录,由机关专题教育办汇总后报市委组织部。

      (三)组织好一次自纠自查。 按要求,8月底以前要对治理的10种情形认真组织开展一次自纠自查。重点查摆谈心谈话中指出常委会及机关领导干部个人存在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是否得到整改,是否存在大问题小整改、边整边反弹等情况,是否出现新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自纠自查情况由机关专题教育办认真梳理、归纳,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委组织部。

      (四)进行好一次集中调研督查。 将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纳入常委会专题教育重点督查内容,9月底以前,常委会班子成员要对机关和基层开展一次随机调研督查,对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要增加随机调研督查次数,加强跟踪问效。常委会机关也要通过设立网上信箱、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常委会及机关集中调研督查情况由机关专题教育办报市委组织部。

      (五)健全完善好一套规章制度。 要通过深入治理,健全完善常委会党组责任清单和程序规范,适应“为官不易、为官有为”新常态,养成“在位有为、必须作为”新习惯。

      四、坚决整治“为官不为”的问题,履职尽责,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特别是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在下步工作中要从如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要更加自觉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要认真学习焦裕禄、杨善洲和高德荣等同志先进事迹,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始终做到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心系群众、为民造福,勇于担当、推进发展,廉洁从政、从严治党,做一个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越轨的好干部。
   
      (二)要更加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不折不扣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人大干部必须懂得政治规矩,必须始终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端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切实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要做到讲政治、树正气,顾大局、识大体,服从市委安排,自觉维护大局利益,认真完成市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脱离组织,另搞一套。
   
      (三)要更加自觉加强监督工作,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要继续探索有效的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克服“怕担风险、畏首畏尾”的心理,做到敢于亮剑、善于监督,特别是敢于坚决制止对影响临沧经济发展环境、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推动“一府两院”有关工作的改进和落实,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
   
      (四)要更加自觉服务大局,推动跨越发展。 要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找准工作定位,积极主动作为,着力推动深化改革,着力推动对外开放,特别是要加强对全市重大项目、重点领域、重大投资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及时发现解决临沧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促进经济健康平稳运行,努力实现稳增长和市二届人大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五)要更加自觉关注民生,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要始终突出民生保障等方面工作的监督,坚决制止损害群群众利益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毒品犯罪和其他支农惠农政策等民生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和专题询问,持续保持对这些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及时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有关问题得到解决,切实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
   
      (六)要更加自觉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 要带头参与建设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关注边疆民族地区发展;要积极支持边境处突维稳工作,不给边境地区增加压力,制造麻烦;支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工作,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七)要更加自觉推动依法治市进程,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 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的重要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好“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规划实施情况的调研,确保规划的有效落实;要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形成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八)要 更加自觉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 常委会党组成员和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锤炼思想、锤炼知识,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要严肃工作纪律,遵守组织制度,服从组织管理,克服“慵懒散”,努力建设一支“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
     
        同志们,人大是权力机关、监督机关,肩负着神圣而崇高的使命,人大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为官要为、愿为、能为、善为,围绕中心、主动介入,服务大局,从民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入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

      要在认真完成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实际,认真对照检查省委李纪恒书记在全省“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党课暨推进会上列举出的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八种病”以及重点围绕整治“为官不为”问题10种情形,认真组织,进行好谈心谈话、自查自纠、集中调研督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以实的措施,严的作风抓好落实,并把治理“为官不为”情况作为今年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加以整改,确保此次整治取得实实在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