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知产局,云科院,各直属单位:
2016年4月15日是我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加强《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的宣传普及,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云司发电〔2016〕24号),对今年在全省开展《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部署。结合实际,现就我厅《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明确如下:
一、活动主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力宣传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社会树立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增强依法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意识,为维护国宝安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宣传重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工作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全面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宣传其所包含的核心内容、基本原则,使全社会深刻理解和把握其核心要义。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宣传《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与维护国家安全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依法履行义务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广泛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知识,增强全民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安排
(一)认真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和省普法办开展的公开课、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各处室(单位)要利用多种手段、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形成深厚的活动氛围。
(二)深入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以“七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将《国家安全法》等与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七五”普法重要内容,抓好部署和落实。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推进国家安全法广泛覆盖,使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厅政策法规处、厅宣教中心要通过云南科普网、科普微信平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三)突出好重点对象的国家安全教育。做好全厅国家工作人员普法教育,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考试考核,督促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掌握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四、工作要求
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各处室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各处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积极参加和开展活动,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在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参加和开展活动的情况,并将本单位在活动期间组织开展法治宣传的场次、投入的宣传人力以及受教育的人数等情况,与“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季度报表一并报政策法规处,联系人及电话:竹怀宝,63140330。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