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实行托管运营

07.05.2015  10:04

      本报讯(通讯员 王永虹) 近日,南涧县与广西华都环境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南涧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托管运营合同》,将南涧城市垃圾处理厂以每年146万元委托运营费交由公司托管运营,托管运营期限从201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结束。南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总投资4573.37万元,工程日处理量90吨,总库容58.65万立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处理场主体工程及附属设施、设备和环保措施,配套收运系统的设备、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