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防堵要找对执法主体与责任主体

04.01.2016  12:21

    近日,在一场火灾造成2人死亡后,昆明小区内私家车堵消防通道的问题再次被重提。私家车堵消防通道,因为屡禁不止,现已成为老生常谈。客观困难的确存在,但要想解决或者说缓解这一问题,必须要确定执法主体与责任主体。

    在昆明,消防通道被人为挤占的情况并非个案,其危害不言而喻。因消防通道被挤占,导致消防人员不能及时、有效灭火的新闻屡见不鲜。究其原因,除了人为因素,更大的原因在于小区车位数量不能满足需求。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前期规划跟不上发展速度的问题暴露出来,截至2015年11月,昆明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20万辆,人均拥有机动车数量排名全国第4。

    而昆明老旧小区很多没有统一规划建设过固定停车位,新小区也出现人多车位少的情况。从数字来看,昆明在售楼盘的车位比基本在1:0.8-1:1.2之间,较上海等地的车位比1:3来说(每户人家规划3个车位),车位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车位不够,可以说是昆明的城市病之一,并客观上导致了私家车堵消防通道的情况。而从某种程度上来看,问题与私家车主个人素质关系不大。所以,单纯的呼吁,不能解决问题,也不是解决问题应有的态度。

    在现有小区无法新增车位的情况下,若想让上述问题得到缓解,首先要明确居民小区消防通道隐患执法主体。在这方面,小区物业没有执法权,交警方面的管辖范围可能更着重于城市道路。所以,具体由谁来执法,需要相关部门厘清其中关系。

    同时,明确责任主体。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虽然表示,物管公司是小区消防通道的第一负责人,对于小区消防的日常管理,消防部门“鞭长莫及”,更多的是寄望于小区物管公司负起责任。可摆在眼前的现实是,物管公司并没能负起这个责任。其主观原因不外乎两种,一个是物管方面不想丢了停车费的收益,另一方面,物管方的鸵鸟心理,能拖就拖、能躲就躲。

    对此,物业公司必须担当起避免因停车造成的安全隐患的责任。其包括,平时违法违规堵塞消防通道的罚单,以及在发生火情时,如果消防通道不畅,对业主损失应负的一部分责任。当然,也存在客观原因让物业无力负责,包括小区内外均无法增加新停车位,和个别业主的乱停车现象。

    如果是前者,那么既有经验显示,控制进入车辆数目、设置必要障碍、合理规划停车位等办法,能起到一定作用。如在小区外围规划停车位,采取停车管理智能道闸系统等办法。如果是后者,那么在确定执法主体的前提下,应当对乱停车的业主进行处罚。

    当然,目前国内很多城市,对于小区内私家车堵消防通道的问题都很头疼。当下最需要做的,一方面是在现实条件下,尽量通过明确执法主体与责任主体的办法,缓解问题。另一方面,是新建楼盘、小区的停车场建设,以及立体停车场的建设规划。

    同时,对业主来说,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与运行极为重要,因为在解决停车问题上,如果没有业委会的参与,小区业主的权利很可能受到物管公司的侵害。

    私家车堵消防通道的问题,像所有的城市病一样,只有针对问题,做好一切能做的,然后把剩下的交给时间。(尹一)

编辑:周智宇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