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召开六届理事会一次会议

30.10.2015  18:45

 

10月29日上午,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六届理事会一次会议在昆明召开。会上宣读了省长陈豪同志的重要批示,推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芬同志担任云南省消费者协会会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董华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消协秘书长常宇同志莅临指导。

会上推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芬担任省消协会长,报告省消协章程修改结果,改革消协理事会构成,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奠定了良好基础。

会议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消协组织的建设,推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芬担任新一届省消协会长,十几家省直有关单位领导担任副会长或常务理事,组建了建会以来最高规格的理事会领导机构,为保护好消费者权益,开创消费者维权工作新局面奠定了良好基础。

副省长董华出席会议并代表省政府向省消协理事会成功换届表示祝贺。董华说,省消协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围绕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在化解消费纠纷,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履行社会监督责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当前,消费领域、消费形式不断发生新变化,对消协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省消协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依法履职,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主动作为,在经济新常态下打造多支撑的消费新格局;创新机制,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新格局;加强组织建设,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

新任省消协会长王树芬就做好省消协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她说,全省消协组织和成员要充分认识新《消法》对推进法治云南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大新《消法》的宣传力度,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氛围,切实将贯彻新《消法》落实到实处,依法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更新理念,履行好新《消法》赋予消协组织的新定位、新职责;要开拓创新,不断提升消费维权的公信力,扩大消协组织的影响力,增强消费维权事业的凝聚力,强化消协工作的创新力,提高消协组织的自身能力,深入推进“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为服务云南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