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海景助理就云南省“十三五”环境标准需求 听取了相关单位的汇报

29.09.2015  21:32

2015年9月24日-25日,由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科技产业处主持,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李唯秘书长、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陈异晖副院长就目前云南省“十二五”标准发展应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 “十三五”云南省地方环境标准需求等方面内容分别与省环保厅海景助理进行了座谈。

  海景助理在分别听取了两家单位的汇报后,指出环境标准是落实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 也是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管理职能的主要依据。诸项事关考核指标完成的环境管理的基础工作, 如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申报登记、“三同时”等制度的实施,处理环境事故和环境纠纷,环境标准都是不可或缺的依据。如果环境标准研究工作不能满足相应的环境管理需求,将逐渐被动。

参会各方就如何开展“十三五“期间的环境标准工作进行了探讨,达成共识。总体而言,环境标准的制定要和省质监局、科技厅等管理部门及环保厅的相关业务处室进行深入对接,针对各类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提炼环境标准需求;按照现有的环境管理风险类别,筛选制定急需或缺项类标准清单;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必须发挥标准化委员会的作用,将云南省环境标准化委员会作为平台,尽快稳定运行,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加强与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的紧密对接,及时反映云南省环境管理的特色和需求,尤其在水环境、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应对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等方面,正视“十三五”期间云南省环境保护工作可能面临的挑战,提前谋划,防范风险。

两家单位在座谈会后表示将会认真研究云南省“十三五”环境标准工作的需求,并结合云南省环境质量管理工作需要,广泛收集资料后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提高标准体系的技术支撑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