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注册企业年报报送指南》出台
海关注册企业年报报送指南
一、登录“中国电子口岸”首页
IE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 http://www.chinaport.gov.cn,登录“中国电子口岸”首页,点击页面右下方“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链接。
二、登录“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
输入本企业“中国电子口岸”IC卡密码登录“平台”(登录前请确认本机已安装“中国电子口岸”身份识别软件及IC卡读卡器)。
三、企业年报管理
(一)核对本企业当前海关注册信息;
请详细核对“企业信息表”、“出资关系表”和“报关人员表”中的各项企业信息。黑体字段属可变更内容,灰体字段为不可变更内容,根据本企业当前情况进行信息修改。
提示:
本企业如有以下信息发生变更,修改后继续报送年报申请,系统自动退回年报申请,并提示企业先行办理变更手续。企业需向海关现场交单办理变更,变更手续办结后再向海关报送年报申请。
1. 企业名称;
2. 企业地址:涉及字段包括企业地址、行政区划、经济区划;
3. 法定代表人:涉及字段包括法人姓名、法人证件类型、法人证件号码;
4. 分支机构上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上级单位名称;
5. 分支机构与上级单位关系非“总/分公司”;
6. 分支机构上级单位已注销;
7. 报关人员新增备案、注销;
8. 已备案报关人员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提示:
请关注系统自动弹出的提示框内容。“经营信息表”和“信用信息表”红色星标项为必填项。
(三)暂存及申报前确认
(四)年报申请报送及审核状态查询年报申请报送及审核状态依次为:
1.“申报成功” ;
2.“成功发往海关” ;
3.“海关入库成功”;
4.“审批通过”。
相关注意事项
一、年报报送企业适用范围
(一)需要报送年报企业
1. 报关企业;
2. 报关企业分支机构;
3.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4. 特殊监管区双重身份企业。
(二)不需报送年报的企业
1. 临时注册企业;
2. 各类保税仓库;
3. 出口监管仓库;
4. 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
5. 已注销企业。
二、年报报送渠道。
(一)登录“中国电子口岸”-“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后将更名为“关企合作平台“),自行录入并报送年报。
(二)企业委托预录入机构代理录入并报送年报。
三、企业年报自动接收与转人工审核规则
(一)由预录入机构代理报送的年报申请转人工审核,企业需向海关现场交验纸质单证;
(二)报关有效期超期,转人工审核,企业需向海关现场交验纸质单证;
(三)报关有效期未超期,但年报报送日期在7月1日后,转人工审核,企业需向海关现场交验纸质单证;
(四)企业使用本单位“中国电子口岸“IC卡登录“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发送的年报申请,如无关键字段变更,全部自动接收,不需海关人工审核,企业不需向海关交验纸质单证。
提示
企业也可以登录南京海关官网(网址:http://nanjing.customs.gov.cn),点击“在线服务”,进入“办事指南”,再点击“企业管理”查看上述指南内容。如有其它疑问,也可致电南京海关12360服务热线(电话:12360,省内直接拨打,省外拨打前加025)进行咨询。
来源: 中国海关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