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注册企业年报报送指南》出台

09.05.2015  18:12

海关注册企业年报报送指南


一、登录“中国电子口岸”首页

IE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  http://www.chinaport.gov.cn,登录“中国电子口岸”首页,点击页面右下方“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链接。



二、登录“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

输入本企业“中国电子口岸”IC卡密码登录“平台”(登录前请确认本机已安装“中国电子口岸”身份识别软件及IC卡读卡器)。



三、企业年报管理

(一)核对本企业当前海关注册信息;

请详细核对“企业信息表”、“出资关系表”和“报关人员表”中的各项企业信息。黑体字段属可变更内容,灰体字段为不可变更内容,根据本企业当前情况进行信息修改。


提示:

本企业如有以下信息发生变更,修改后继续报送年报申请,系统自动退回年报申请,并提示企业先行办理变更手续。企业需向海关现场交单办理变更,变更手续办结后再向海关报送年报申请。


1.  企业名称;

2.  企业地址:涉及字段包括企业地址、行政区划、经济区划;

3.  法定代表人:涉及字段包括法人姓名、法人证件类型、法人证件号码;

4.  分支机构上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上级单位名称;

5.  分支机构与上级单位关系非“总/分公司”;

6.  分支机构上级单位已注销;

7.  报关人员新增备案、注销;

8.  已备案报关人员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二)详细填写“经营信息表”和“信用信息表


提示:

请关注系统自动弹出的提示框内容。“经营信息表”和“信用信息表”红色星标项为必填项。


(三)暂存及申报前确认



(四)年报申请报送及审核状态查询年报申请报送及审核状态依次为:

1.“申报成功”  ;

2.“成功发往海关”  ; 

3.“海关入库成功”; 

4.“审批通过”。


相关注意事项

一、年报报送企业适用范围

(一)需要报送年报企业

1.  报关企业;

2.  报关企业分支机构;

3.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4.  特殊监管区双重身份企业。

(二)不需报送年报的企业

1.  临时注册企业;

2.  各类保税仓库;

3.  出口监管仓库;

4.  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

5.  已注销企业。


二、年报报送渠道。

(一)登录“中国电子口岸”-“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后将更名为“关企合作平台“),自行录入并报送年报。

(二)企业委托预录入机构代理录入并报送年报。

三、企业年报自动接收与转人工审核规则

(一)由预录入机构代理报送的年报申请转人工审核,企业需向海关现场交验纸质单证;

(二)报关有效期超期,转人工审核,企业需向海关现场交验纸质单证;

(三)报关有效期未超期,但年报报送日期在7月1日后,转人工审核,企业需向海关现场交验纸质单证;

(四)企业使用本单位“中国电子口岸“IC卡登录“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发送的年报申请,如无关键字段变更,全部自动接收,不需海关人工审核,企业不需向海关交验纸质单证。


提示

企业也可以登录南京海关官网(网址:http://nanjing.customs.gov.cn),点击“在线服务”,进入“办事指南”,再点击“企业管理”查看上述指南内容。如有其它疑问,也可致电南京海关12360服务热线(电话:12360,省内直接拨打,省外拨打前加025)进行咨询。

来源:  中国海关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