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症开方

03.03.2016  09:22
 

      日前,以浙江省档案局副局长韩李敏、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吴天行为组长,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省档案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省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赴丽水市进行执法检查,本次检查重点为落实《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及省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情况和履行法定职能、开展行政执法等情况。

      检查组听取了市档案局的工作汇报,实地检查了市公路局、市交通局、缙云县档案局、新建镇政府的档案工作,肯定了丽水市档案事业在市委、市政府重视关心下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了今后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的方面,包括领导干部的档案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档案馆新馆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依法治档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档案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检查组还对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提出了4点意见: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在视察浙江省档案局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三个走向”统领丽水档案事业发展;二是强化领导干部的档案法治意识;三是加快档案馆新馆建设,要从依法履职、确保安全的高度,重视档案馆新馆建设,到2020年完成新馆建设任务;四是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

      此次执法检查,省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对绍兴、丽水、金华等5个设区市的10家单位进行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作者:王凌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6年2月15日 总第2874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