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党纪与国法之间的区别

09.06.2015  13:09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从法理角度,将“法”的范围扩大,将党纪党规也纳入“法”的范畴。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也常将“党纪国法”联系在一起。党纪是政党党规党纪的简称,国法是国家法律法规的统称,党纪和国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两个组成部分,两者都是制度规范,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制定的主体不同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对党内立法进行了规定。不是任何一级党的组织及其部门都可以制定党内法规,只有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有权制定党内法规。

        比起党纪党规的制定主体,法律法规的制定主体就更多一些。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部门规章,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军事法规,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制定军事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州、市(包括省级政府驻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设区的市及不设区的东莞市、中山市、嘉峪关市、三沙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州、市(同上)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二是适用的对象不同

      党纪适用于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而国法适用于所有公民、法人和组织。对于具体的人来说,党纪规范和约束的对象是全体党员。而法律法规规范和约束的对象是全体中国公民(包括全体党员)和涉法的外国人。即“党规党纪是党员的底线;法律法规是全体公民的底线。”

      三是执行的主体不同
 
      党章第40条第1款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党组和临时党支部不是执行党纪处分的主体,乡镇纪委和派驻部门单位的纪检组没有处理党员的职责。

      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因此,党组和临时党支部除外,各级党组织是执行党纪处分的主体。
 
      国法的执行主体较为复杂:刑事法律明确规定,公、检、法等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行政法律明确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因此,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法律法规的执行主体,负责查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要求的标准不同

      从党纪和国法的标准来看,党纪要求的标准比国法要求的标准更严更高。党员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不一定违法犯罪。但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党纪党规,而且是严重违纪。纪律是党员的底线。但党员同时也是国家公民,也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对党员而言,要有双底线意识,而纪律这个底线要比法律这条底线高。党员遵守纪律必须自觉,而遵守法律必须是模范作用,也就是说要做出表率。对于普通人而言,自觉遵守法律就可以,但党员必须模范遵守,这也体现出党员和普通人的区别。

      例如,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通奸罪”,但作为党员以及领导干部,对其要求自然更高,有通奸行为的,必须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又如,大吃大喝对普通老百姓来讲不是违法问题,但是对于党员或者党内领导来说这就是一个问题,就要承担违纪的处罚。再如,收礼金对普通老百姓这是正常的事情,但是在党内这就是严禁的事情。

      从这些例子,就不难看出,“党纪在国法前,党纪严于国法。” 党纪严于国法,这是因为,党组织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由一群优秀的人组成的队伍,因此对党员的要求不能降低到普通人的法律行为的位置。一个党员干部违法乱纪首先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其次才是党纪的处分。党员干部仅仅只是遵法守法,那就等同于普通老百姓,守住党纪党规才是最基本的要求。

      领导干部“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始。党员干部的底线不能降到法律的标准上,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

      五是严厉的程度不同

      党员干部守住“国法”底线不是标准,守住“党纪”红线才是基本要求。党纪主要对违反道德和纪律的不廉洁行为进行查处,通过适用党内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剥夺违纪者一定时期内党内任职甚至党员资格,促进全体党员道德品质的培育和自律机制的完善。“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

      国法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以刑法为例,刑法主要对犯罪行为进行查处,通过适用刑罚,判处犯罪分子管制直至死刑,限制其人身自由,甚至剥夺其生命。换言之,党纪最严厉的处分是开除党籍,国法最严厉的处罚是剥夺人的生命,即“国法高于党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