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省民政厅纪检组履行综合监督职能开展节前查访

14.09.2016  21:01

  派驻省民政厅纪检组针对中秋国庆重要节点,加强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的监督检查,坚持抓常、抓细、进一步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强化责任意识。提前发出通知,要求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从严律己,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严明纪律要求。及时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组织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会议,传达学习省纪委《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精神,派驻纪检组长在会上提出纪律要求,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要严守纪律处分条例六大纪律红线;要加大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力度;要加强教育管理,严格执行省纪委《通知》要求的“八个严禁”。

  加强监督检查。制定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加强“三公”经费和财务管理,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在节前,联合省民政厅直属单位纪委和省残联机关纪委组成检查组,对机关办公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款接待、公车管理、违规发放津补贴、节礼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节日期间,将突击抽查值班人员到岗在位和公车停放情况;收假后,会要求人事、财务和机关服务中心,对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执行请销假制度、人员在岗在位、公款报销和公车封存情况进行检查,并上报书面情况。

  (派驻省民政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