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及时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7.10.2014  12:28

      本报讯(特约记者 杨崇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对抓好国土资源工作极具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国土资源工作热点多、难点多,社会关注度高,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将全县国土资源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从培育法治意识、培养法治观念、厚植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抓起,建设一支真正以法治精神为武装的国土资源干部队伍,把本职工作做好,把服务群众的事办实,为洱源县法治建设和经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10月24日下午,刚刚与国土系统干部职工一起学习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洱源县国土局局长李映春这样告诉记者。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在洱源县干部群众中引起热烈反响。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收听收看,通过各种形式及时、深入地学习会议精神。大家纷纷表示: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立足本职,开拓进取,积极推进“法治洱源”和“生态洱源”建设。

      24日上午,洱源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将参会人员范围扩大到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时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准确理解全会精神实质,深刻领会全会的丰富内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素养和能力。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不断深化“法治洱源”建设结合起来,与继续卓有成效地加强洱海源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推进“生态洱源”建设结合起来,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为建设美丽幸福新洱源提供风清气正的环境。

      洱源县分管环保的副县长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洱海源头生态治理工作注入了新内涵、新动力。作为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干部,一定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到位地落实好洱海保护条例,依法强化对入湖河段的监督,依法抓好洱海保护工程治理、生物治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推进洱海源头治理保护,推进洱源“生态文明试点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