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海流域保护治理“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实现新突破

15.07.2015  13:01

      本报讯(记者 杨艳玲 通讯员 邹阳 杨光能) 上半年,洱海流域保护治理“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实现新突破。全州共约谈监管不力、责任不落实的领导干部42人;问责工作不力和不作为的干部6人;受理涉及洱海流域保护治理信访举报6件,通过调查给予留党察看处分一人、严重警告处分2人。
      我州将洱海流域保护治理作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出台《大理州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责任追究办法》《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洱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监督检查办法》,明确责任追究情形和责任对象。建立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联合监督和信息共享机制、跟踪问效机制、监督台账制度、“为官不为”线索移送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五大机制”,实行每周一巡查一报告,每月一总结一分析,每季一排查一部署。
      今年以来,州、县市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212次,其中州纪委11次、大理市161次、洱源县40次,共发现问题141个,下达交办督办通知24份,目前已整改完成100个。同时,对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州纪委对发现的双廊镇污水处理工程问题督促指导大理市纪委进行立案,目前已对一名副科级干部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