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出成效

27.06.2017  03:31

        普洱市地税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个人所得税管理方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开拓思路,提高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2016年度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薪金调整幅度较大,各类津贴、奖励发放渠道多元,标准各异,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政策掌握运用熟练程度参差不齐等管理工作实际,组织1203户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至5月底,专项检查共检查应补税款5,716.45万元,多扣应退税款36.72万元,已组织入库税款3,083.11万元。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要求各县区局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取得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如:成立以政府为主导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督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市直、县级、各乡(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管理,协调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事项。

制定方案,明确任务。 联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发文,制定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下发各行政单位。同时,通过明确检查重点,以辅导自查与实地抽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宣传培训,入户辅导。 一是组织开展培训,重点对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申报所需提交的资料以及申报表的计算方法等进行辅导。二是建立“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微信群,做到随时沟通,及时答复。四是制定措施,优化服务。考虑到不同性质纳税人的特殊情况,通过划分行业、类别,主动划分出教育、医疗、公安系统、乡镇所及各大局,对各行业补发的工资奖励进行梳理,指导各单位填写自查表,针对特殊单位补发的各类工作奖励进行单独辅导,提供个性化服务,真正为单位提供优质纳税服务。四是开展广泛宣传。在办税服务厅大厅滚动条放宣传标语;在电视台播放个人税收税政策。

正视问题,及时整改。 系统各单位边查边改,将各县区遇到的问题提交市局汇总成册,便于交流和改正。通过专项检查工作,各地在运用信息化管税运用方面有了一个较大的提升,对个人所得税纳税遵从、税收执法、制度完善,化解风险,实施全方位的监控评价,推动强化风险分析应对,有效提升征管主观能动性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进一步完善建立代扣代缴制度,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税政二科  胡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