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环保局叫停一家黑松香生产企业

16.10.2014  12:50

  宁洱县环保局按照上级《清理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要求,认真开展清理违法排污企业,在近期叫停了一家违法生产黑松香的企业。

  县环保局根据群众的举报,对造成污染环境的宁洱再生旧塑料加工厂进行检查,经检查,该加工厂属批建不符的生产企业,加工厂办理了旧塑料加工环评手续,在实际中却擅自非法生产黑松香,在生产中造成了环境污染。县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向该厂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进行限期改正。该厂在县环境监察大队的监督下,停止了黑松香生产,准备建设旧塑料颗粒加工厂,并拆除了与环境影响评价不符的黑松香生产设备,还周围了一个洁净的环境。(宁洱环保局 李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