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市景东县公安局迅速投入“7·02”洪涝灾害抢险救灾
普洱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
2016年7月8日
2016年7月1日晚至2日,景东县境内普降大暴雨,造成全县13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其中重灾有城区、锦屏镇、大朝山东镇等,受灾人口5.6万人,受灾行业涉及农、林、牧、渔、水利、交通、电力、通讯、城镇设施等行业。大朝山东镇文玉村发生泥石流灾害,城区发生洪涝、内涝、泥石流灾害,大部分道路淹没,对城区道路、公共设施、车辆、民房、商铺造成不同程度损坏。经核实统计,此次灾害造成经济损失1.895亿元,其中市政基础设施损失9721.07万元,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损失3050万元,水利基础设施损失2791.69万元,工业企业受灾损失2027.24万元,农业产业受灾损失760万元,其他损失600万元;因灾受伤1人、在救灾过程中受伤1人。
灾情发生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受灾现场,指挥灾情处置。根据灾情核查及城区用水、用电及公共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县委、政府迅速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总协调,以县长为指挥长,人武部部长、各分管副县长为副指挥长的抗洪抢险指挥部,立即启动景东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类)Ⅲ级应急响应,启动防汛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和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Ⅳ级响应的专项预案。
景东县公安局第一时间反映,立即启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迅速下达抢险救灾指令,局长、政委靠前组织指挥,亲自带领局机关和锦屏派出所、消防大队、县森林公安局全体民警、职工、文职、协警和消防官兵赶赴城区各个受灾现场,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按照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指示要求,各个抢险救援梯队第一时间全力开展灾情摸排、险情排除、值守警戒、警情处置、搜救灾民、道路管控疏导、交通事故处理、治安防控等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待灾情基本平稳后,根据县抗洪抢险指挥部的排涝清淤工作责任片区,迅速调集人员,全力投入玉屏路、交警大队等重点受灾点的排涝清淤工作,加强治安秩序维护,救助受灾受困群众,并做好应对较大灾情的准备。
截至7月4日,景东城区各受灾地段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和救援,全县上下抢险救灾工作仍在紧张有序进行。景东县公安局连续3天共投入警力500余人次,基本完成玉屏路、交警大队等重点受灾点的排涝清淤工作,并组织投入其他受灾点抢险救灾和日常各项工作,做好预计未来持续强降雨发生二次灾害防范应急准备。目前全县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情绪平稳,社会治安整体情况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