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沧市委关于开展洁净临沧行动的意见 (2014年12月15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19.12.2014  21:03
      为进一步创造城乡“清洁、整齐、优美、生态、和谐”的生产生活和发展环境,扎实推进“村美、民富、人欢乐”的美丽家园建设,全力建设天地人高度和谐的大美临沧,结合临沧实际,特制定开展“洁净临沧”行动的意见。
 
   一、目的意义
 
  城乡环境是一个地方综合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是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洁净临沧”行动有利于加快推进美丽家园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居质量,加快提高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有利于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快发展绿色工业、提升现代服务业,提高城乡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提升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着力打造“微笑之城、创业之城、森林之城、洁净之城”四城一体的美丽边城。

      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开展“洁净临沧”行动的目标任务上来,举全市之力,确保“洁净临沧”行动规划好、组织好、实施好,务求取得实效。
 
   二、行动目标
 
  以洁净家园、洁净田园、洁净水源、洁净河流、洁净道路为抓手,重点整治城乡环境脏、乱、差。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洁净临沧”行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水平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2015年全面开展“洁净临沧”行动,2020年全市实现“四有”、“四无”目标,即:户有垃圾存放桶、村有垃圾收集池、乡(镇)有垃圾中转(处理)站、县城有垃圾处理场,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乱摆乱停,为临沧各族人民创造一个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的美好家园。
 
  ——洁净家园。2015年,8县(区)城和孟定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高大乔木比例达70%以上,主干道路路灯亮灯率达100%,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完好率达100%,垃圾综合处理率达85%以上;乡镇集镇建成区绿化率达35%以上,主干道路路灯安装率达80%以上,亮灯率达100%,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完好率达100%,垃圾综合处理率达60%以上;村庄建成区绿化率达45%以上,安装路灯的村庄占全市村庄总数的30%以上,亮灯率达100%,垃圾池配置率达60%以上,垃圾综合处理率达50%以上,入户道路硬化率达7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0%以上,以畜禽粪便等为原料,以沼气、太阳能为主的清洁能源普遍推广利用。

      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创建100个洁净住宅小区、200所洁净学校、300个洁净单位、400个洁净村庄、5000户洁净庭院示范家园。城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环境卫生整洁舒适、公共秩序井然有序,群众对公共秩序的满意率大幅度提高。

      到2020年,8县(区)城和孟定镇建成区绿化率达50%以上,高大乔木比例达70%以上,主干道路路灯亮灯率达100%,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完好率达100%,垃圾综合处理率达95%以上;乡镇集镇建成区绿化率达40%以上,主干道路路灯安装率达95%以上,亮灯率达100%,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完好率达100%,垃圾综合处理率达90%以上;村庄建成区绿化率达55%以上,全市所有村庄全部安装路灯,亮灯率达100%,垃圾池配置率达100%,垃圾综合处理率达60%以上,入户道路硬化率达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以畜禽粪便等为原料,以沼气、太阳能为主的清洁能源普及率达100%。

      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创建洁净住宅小区总数达600个以上,洁净村庄创建率达80%以上,洁净庭院创建率达90%以上,洁净学校、洁净单位创建率达100%,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0天以上。
 
  ——洁净田园。认真开展城乡河道、沟渠、水塘、道路、林带、旅游线点环境整治,集中开展田间地头废弃农膜、农药废弃物和其他各类农业垃圾的清理、回收、销毁活动,规范使用无公害农用物资,努力实现洁净田园。2015年,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5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5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与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10%以上。

      到2020年,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7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加大工业“三废”治理力度,推进洁净生产,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污染事件发生。
 
  ——洁净水源。深入开展“乡土大树不出临、万棵树木进县城、千棵树木进乡镇、村头村尾树成林、农家屋前十棵树”活动,森林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系统建设相结合,以机播或人工种植为主,全面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建立林水生态涵养洁净水源模式。

      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7.5%以上;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建成率达30%以上;8县(区)城和孟定镇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乡镇污水处理率达30%以上;农村污水处理率达20%以上;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达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达100%,安全保障达标率达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60%以上;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其他一般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85%以上。

      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2.5%以上,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建成率达100%;8县(区)城和孟定镇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乡镇污水处理率达50%以上;农村污水处理率达30%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其他一般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0%以上。
 
  ——洁净河流。全面整治过境河流,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彻底清理并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彻底清理打捞河面废弃漂浮物,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严格控制工业废水、废弃物排放,努力实现过境河流“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2015年,全市过境河流两岸绿化率达40%以上, 50%以上河段达到三类水质以上;到2020年,全市过境河流两岸绿化率达80%以上,80%以上河段达到三类水质以上。
 
  ——洁净道路。深入开展集中清理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标牌、地面构筑物和优化、美化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活动,基本实现公路路域环境整洁、美观、舒适。2015年,国、省道公路绿化率达50%以上,农村公路绿化率达35%以上;国、省道公路路面保洁率达80%以上,农村公路路面保洁率达60%以上;国、省道及农村公路排水通畅率达80%以上,国、省道公路沿线管理站所的公厕配套率达50%以上。

      到2020年,国、省道公路绿化率达80%以上,农村公路绿化率达70%以上;国、省道公路路面保洁率达100%,农村公路路面保洁率达100%;国、省道及农村公路排水通畅率达100%,国、省道公路沿线管理站所的公厕配套率达100%。
 
   三、行动工程
 
  围绕上述目标,着力实施好 “十大行动工程”。
 
  (一)实施城镇提升工程。8县(区)城和孟定镇着力实施“园林城镇”、“森林城镇”、“美丽城镇”、“生态城镇”建设,打造“林在城中、城在绿中、人在景中、山水相依”的绿色生态森林城镇,坚定不移地走临沧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加大对城镇主要通道、街巷路、农贸市场、公厕及建筑外观等基础设施和旧城区的改造力度,不断完善城镇功能,大幅提升城市整洁美观度;扎实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就地城镇化”进程。 
 
  (二)实施旧村旧房改造工程。围绕人口、产业、公共资源“三个聚集”,进一步优化村庄规划。统筹建立农村以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所有权“三权”为主的产权管理中心、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资源资产收储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和评估机构的三中心一机构。积极探索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房屋所有权抵押贷款机制,加大旧村旧房改造力度。

      以实施生态村、民族特色村、旅游开发村、田园风光村、休闲度假村、历史文化遗迹保护村为重点,着力打造村落与周围环境相得宜彰的靓丽秀美村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不断提高人居质量。

      继续推进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及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农民搬迁工程,逐步将居住分散的农户迁往中心建制村、中心集镇或县城周边,扎实推进小村并大村、迁村并点,有条件的地方要按“三个聚集”的要求尽快形成“千户村”。
 
  (三)实施以垃圾处理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程。以治理车辆乱停、烟头乱丢、杂物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线杆乱拉、摊点乱摆、广告招牌乱设、畜禽乱跑等“十乱”为切入点,按照统一分类定点存放、统一收集、统一定时清理、统一集中处置的原则处理垃圾。

      8个县(区)城和孟定镇要选择一定的地域,探索公司化、市场化运作方式,根据城建规划建设垃圾处理厂,严格按照城市垃圾的各项要求,采取检查计量、定点倾倒、分层作业等方式处置垃圾。

      乡镇集镇要积极推行包门前责任区卫生清扫、包门前卫生死角清理、包门前环境生态保护的“三包”环境管护模式,选择一定的地域规划垃圾处理场地。村组要积极推行“户自洁、组保洁、村收集、镇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置模式,禁止随意倾倒垃圾、随意堆放和简易填埋处理垃圾。“百户村”、“千户村”要率先实施垃圾处理示范工程。认真开展道路绿化、路面保洁、排水通畅、公路沿线环境整治等活动。
 
  (四)实施污水处理工程。严格污水排放管控,规范污水排放区域。8县(区)城和孟定镇要配套排污管网、污水泵站、污水截流干管等基础设备,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泥无害化处理,加强对现有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和标准,保证达标排放;要切实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创新污水处理体制机制,加强污水处理和循环利用途径探索。

      乡镇集镇和农村要有序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合理、完善的污水处置体系,经常组织清理排污沟渠,对社区和已形成的“百户村”或正在组织实施的“千户村”排污基础设施建设要统筹安排,重点扶持。同时,要通过采取分散或相对集中、生物和湿地并重保护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面清理河道废弃漂浮物、病死动物、河中障碍物和沿岸垃圾,确保河面清洁、河岸整洁。“百户村”、“千户村”、城镇社区要集中项目实施好污水处理示范工程。
 
  (五)实施农村畜禽粪便处置工程。积极倡导“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理念,采取沼气处理、生产有机肥等措施,将粪污处理后就近还田利用;结合旧村旧房改造,以自然村(组)为单位,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分散经营,着力推进畜牧养殖小区建设,加强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形成生态养殖业—沼气池—有机肥—种植业的循环经济模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六)实施生态文化产业园建设工程。按照每个建制村建设一个有经营主体、有产业基地、有加工体系、有特色展示、有地域品牌、有文化内涵、有商业服务、有市场体系“八有”生态文化产业园的要求,以生态为基础、以文化为灵魂、以庄园为载体、以产业为核心、以美丽家园为抓手,着力把生态文化产业园打造成集生态文明、文化内涵、循环经济、特色品牌、美丽村庄、乡村旅游等为一体的新农村经济综合体。
 
  (七)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善水源保护区防护栏、界桩或警示牌等保护设施,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流域分布区范围内,加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保护水源;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建设污染项目、设置排污口、破坏水源涵养林、牲畜养殖和放牧、建设工矿企业、填埋垃圾;定期监测水质,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达100%,安全保障达标率达100%,区域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八)实施清洁厕所工程。结合美丽家园建设旧村旧房改造工程,以户为单位,坚持拆旧改新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庭院清洁厕所建设,不断提高全民卫生水平。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全市所有临街具备条件的非保密单位要提供一个公厕免费向社会大众开放。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旅游景点和集中建设的“百户村”、“千户村”、城镇社区统一配套公共卫生厕所,积极推进无害化厕所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厕所管理机制,确保公厕清洁卫生。
 
  (九)实施工矿企业污染防治工程。坚持“工业强市”战略,以“构建绿色工业体系”为目标,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积极采用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对传统工艺进行升级改造,对重点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审核,淘汰落后产能,限制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集约循环工矿业,实现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综合防治”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超标准、超总量和无证排污,以金属矿采选冶行业为重点,着力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推动采选冶废渣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不断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能力,削减重金属排放量。切实加强应急保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污染事故发生。引导生产要素向绿色工业园区聚集,推动二产集约集群发展,制定和完善临沧市绿色产业、绿色企业入园标准和条件,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确保环境安全。
 
  (十)实施公民素质提升工程。围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公民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公民法治观念和道德意识,着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卫生道德实践活动,积极营造以生态卫生文化意识为主导的社会潮流,铸造具有“边地文化,大美临沧”特色的生态价值观、卫生观、伦理观、科技观和文化观,倡导文明、卫生、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使生态、卫生意识深入人心。以“讲究文明,摒弃陋习,洁净家园、洁净水源、洁净田园、洁净河流、洁净道路”从我做起为主题,开展“洁净在农家”、“美德在我心”的生态环境保护实践和卫生清洁活动,创建“卫生之家”、“和睦之家”、“富裕之家”、“健康之家”、“信用之家”、“生态庄园”、“绿色村镇”、“文明社区”,稳步推进“洁净临沧”行动。
 
   四、保障措施
 
  开展“洁净临沧”行动是建设村美、民富、人欢乐的美丽家园,成就天地人高度和谐的大美临沧的重要抓手,各级党委、政府,各个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开展好“洁净临沧”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开展好“洁净临沧”行动,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成立临沧市“洁净临沧”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明确人员、明确职责、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合力推进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
 
  (二)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主动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好各项工作。各县(区)是开展“洁净临沧”行动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市直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制定保障措施,简化工作程序,相互支持配合。

      积极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和模式,切实解决“洁净临沧”行动中存在的资源短缺、行动低效、缺乏个性、专业不强等问题。要完善城镇环卫运行机制,充实完善城镇专职环卫队伍,组建街道保洁员。新建或改造城镇主干道要配有功能完善的收费公厕,城区农贸市场要有一套合理的卫生保洁制度,每个单位要建立门前三包卫生管理机制,建设工地要建立施工泥土和建筑废弃物管理机制。

      各县(区)要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集中处理”模式,建立健全农村环卫运行机制和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管理体系;要以村为单位,因地制宜,通过建立保洁协会、保洁小组等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纳入村规民约;要建立评比奖励机制,通过认真开展最美乡村、最美社区、最美单位、最美农家等评比活动并给予适当奖励,提高人人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 
 
  (三)保障资金投入。按照“规划集权、项目集群、资源集合、资金集中、规模集成、实施集力、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一是旧城改造以招商引资为主,争取棚户区改造补贴资金和银行贷款支持,力争全市每年投入旧城改造的资金达100亿元以上。

      二是旧村改造的公共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由相关部门给予列项扶持,加大投入。

      三是全市每年市级财政以5000万元为基数,县(区)级财政以2500万元为基数,整合2.5亿元以上财政性资金,并按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增加预算安排。2亿元用于兑现民居房建设补助,按分散建设农户每户补助1.5万元以上,集中建设农户每户补助2万元标准,由市、县(区)整合项目和财政预算资金补助到户;5000万元用于“百户村”、“千户村”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农村庭院卫生厕所、公共场所厕所由卫生、住建、旅发委等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农村沼气池建设由林业、农业等部门负责统筹安排,路灯项目由住建部门负责统筹安排。
 
  (四)强化考核督查。加大对“洁净临沧”行动的考核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和考评办法,细化、分解各级各部门在建设中的目标任务,形成严考核、硬约束、重奖惩的工作机制。督查部门负责“洁净临沧”行动推进情况的全程跟踪督查,对工作推进较快、成绩突出,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影响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等大众媒体,广泛开展“洁净临沧”行动的宣传活动,让“洁净临沧”行动入家入户、入心入脑,营造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社会鼎力支持、各族群众人人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确保“洁净临沧”行动健康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