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泸西:旧城派出所荣获云南省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提名奖
12月7日,由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共同组织开展的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暨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颁奖典礼隆重举行。泸西县公安局旧城派出所荣获本届 “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提名奖,旧城派出所副所长赵志松到达颁奖现场,接受表彰。泸西县公安局设置分会场,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领导、县局各部门领导及民警代表,共计40余人,全程观看本次典礼。
【回顾】8月12日,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暨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评选活动(简称“双评”活动)正式启动。本次“双评”活动得到了红河州、泸西县两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在推先选优基础上,泸西县公安局旧城派出所以扎实的队伍作风、突出的工作业绩、优良的群众口碑(2012、2013、2014年连续三年荣立集体三等功,2013年被共青团红河州委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7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得到了组织的一致青睐,最终脱颖而出代表红河州参评,并顺利通过云南省“双评”活动组委会筛选,成为全省最后20家正式候选单位,入围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最终竞赛单元。
会后,由州局牵头,动员全州13县市积极参与投票公选,并对公选情况进行适时通报。泸西县公安局积极协调,及时取得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等部门的支持,并联合发文,发动全县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给予广泛关注、积极投票。
泸西县公安局以“走出去”的方式,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等多种方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采取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利用通讯指挥车滚动播放先进事迹、设置投票点等形式,大力宣传公选活动。同时,县局与县委宣传部、泸西报社、泸西广播电视局联合,借助县局电梯短片、电视台、报刊、网络、手机报等各类媒体力量,积极向社会各界推荐旧城派出所先进事迹,充分展现出他们顽强拼搏、不畏牺牲,无私奉献、亲民爱民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精神风貌,增进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了解、理解、信任和关心支持。
【荣誉】9月30日公选结束后,经组委会审定,泸西县公安局旧城派出所荣获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提名奖,并由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授予“云南省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提名奖”荣誉称号,颁发奖牌、证书,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本次提名奖的获得,并不是荣誉的“休止符”,而是化荣誉为动力的“升记号”,相信在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群众的支持与理解下,泸西县公安局及旧城派出所将一如既往,用实际行动切实践行“忠诚、担当、善谋、敦行”的红河公安精神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安宗旨,保持良好的公安队伍形象。旧城派出所也将成为泸西县公安局先进标杆,结合星级量化评价体系,为全局各部门所传扬和学习,在全局形成“赶、比、超”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