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泸西县环保局切实加强两节作风建设
两节来临之际,泸西县环保局结合当前环保工作实际,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聚焦“四风”,认真领会各级作风纪律要求,元旦、春节期间切实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确保不出现“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环保卫士形象,保持“融入滇中、创新跨越”和廉政勤政新常态,做好各项工作。
2015年,泸西县环保局严明工作纪律日常化。一是廉政勤政,提高效率。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恪守中央“八项规定”、 国家公务员廉洁勤政规定、省州县廉洁勤政规定、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严格执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规范机关公务员在本系统内公务活动中领取评审、咨询等费用暂行办法的通知》(云环通〔2015〕82号文)、红河州纪委《关于在全州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各项规定,不利用职权干预、插手环保工程项目招投标,不指定环评、环境监理、清洁生产审核等中介服务机构,不利用职务和工作关系违规影响环保工作程序和相关工作。二是强化意识,落实责任。切实做到“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岗位无差错”。落实首位责任单位科室和首位责任人负责制度,各项工作贯彻“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科学择优、服务高效、透明廉洁”原则,强化岗位职责意识,建立工作环节责任制;严格规范审批人员行为,执行环境准入政策,提高服务效能和审批质量;不断优化各岗位服务职责,强化相关人员服务意识,为县域经济发展做优服务,提供保障。三是优化服务,守住红线。严把上级下放县市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履行协调、指导、帮助、服务职能,严格按照国家、省、州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审批和报批,做到权责明确、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提高效率,尽心尽力为县域发展服务,守住环境保护红线。
一年来,为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泸西县环保局还“刮骨疗伤”、“制度管人”,出台四条作风整治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成立县环保局作风整治领导小组,下设作风办公室抓好日常督办;局领导班子率先垂范、以上示下,做到领导有样子、党员有示范、非党有觉悟、职工有担当。二是完善制度。以上下班指纹打卡,请销假局长“一支笔”,工作效能紧扣“作为”、瞄准“慵政、懒政、惰政”整治,抓实细节,换新部门形象。三是加强督查。一方面加强内部督查频次,另一方面邀请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企业、群众、组织进行抽查,确保督查效果。四是严格考核。细化指纹打卡、请销假、办公办文工作效能、环境卫生等工作内容,实行作风纪律督查周情通报,约谈、作风纪律处分、经济处罚措施多管齐下,对督查情况进行严格量化考核。
2016年,泸西县环保局将以更严谨的工作作风,负重提质,齐心协力提升环保系统团队形象,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泸西建设高原花园城市和“融入滇中、创新跨越”上作出环保部门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