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泸公资地告字〔2015〕3号
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泸公资地告字〔2015〕3号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红河州土地交易管理办法》及《红河州土地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泸西县GLX(2014)-04号、GLX(2015)-01号等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 地 位 置 | 面 积(公顷) | 出让年限 | 用途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建筑限高 | 绿地率 | 起挂价(万元/宗) | 竞价阶梯(万元/宗次) | 保证金(万元) |
GLX(2014)-04号 | 泸西县中枢镇太阳坡 | 0.566932 | 50 | 仓储 用地 | ≤40﹪ | ≤2.0 | ≤15 | ≥20﹪ | 289.14 | 5 | 90 |
GLX(2015)-01号 | 泸西县中枢镇太阳坡 | 1.092835 | 40 | 其它商服 用地 | ≤40﹪ | ≤2.0 | ≤15 | ≥20﹪ | 819.5 | 10 | 250 |
GLX(2015)-02号 | 泸西县中枢镇太阳坡 | 0.280358 | 40 | 其它商服 用地 | ≤40﹪ | ≤2.0 | ≤15 | ≥20﹪ | 201.84 | 2 | 6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
三、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时间:2015年3月18日上午8:00时至2015年4月6日下午15:00时前。
四、挂牌时间:2015年3月30日上午8:30分至2015年4月8日下午15:00时。
五、竞买人提交资料:申请书、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查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查验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报名地点: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公室,联系人:张正波,电话:0873—6651829。
九、竞买保证金缴款行:
户 名: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泸西县支行;
账 号:20353252700100000137591;
十、以上三个地块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必须持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开具的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资格审核同意书》,否则竞买保证金无效。
十一、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二、工作人员认为无法在报名截止时为其办理完报名手续的,泸西县收购储备中心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报名手续。
十三、此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红河州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及媒体同步发布。
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3月18日
来源:泸西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