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过期《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公告
04.01.2016 12:11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
过期《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公告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3家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已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不再申请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过期证照已交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依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18号)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上述3家单位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自注销日起,被注销单位终止配制医院制剂。
现予公告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31日
来源: 药品生产监管处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04.01.2016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