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召开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专项行动联络会

01.12.2015  19:33
 

为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11月23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邢亚伟副局长召集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卫计委、省工商局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召开了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专项行动联络会。

会议一是明确部门职责和时间安排,由各部门依据五部委要求分别按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开展专项行动。二是明确工作目标,重点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的企业和单位,在全社会产生震慑作用,坚决有效遏制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达到“整治一类产品、规范一种行为”的目的;三是成立联络小组,确定各部门联络人,安排定期召开联络会议,加强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四是建立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中问题的研究解决力度,确保专项行动的协作、有效和统一,遇到重大问题,由各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发现重大案件及时通报和移送;定期对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信息通报,形成“部门联合、区域协作、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五是开展联合督导,明确根据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择期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地专项行动进行督查指导。

邢亚伟副局长最后强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沟通协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结合各部门职责和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分合工作机制,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加强联合督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问题,并通过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促使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管理不断规范,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 医疗器械监管处